主权项 |
1.一种连续制造二烷基碳酸酯与二元醇之方法,其 为由环状碳酸酯与脂族一元醇连续制造二烷基碳 酸酯与二元醇之方法,其特征为包含将式(A)所示之 环状碳酸酯 [但R1为表示未经取代或由碳数1~10个之烷基及碳数 6~10个之芳基所组成群中选出至少一个取代基所取 代的二价-(CH2)m-(m为2~6之整数)] 与式(B)所示之脂族一元醇 R2OH (B) [但R2为表示未经取代或由碳数1~10个之烷基及碳数 6~10个之芳基所组成群中选出至少一个取代基所取 代的碳数1~12个之一价脂族烃基]于连续多段蒸馏 塔中连续供给,并于该多段蒸馏塔中,于酯交换反 应触媒存在下,连续进行该环状碳酸酯与该脂族一 元醇之酯交换反应,生成二烷基碳酸酯与二元醇, 且于此时,同时地令含有该生成之二烷基碳酸酯之 气体状低沸点混合物,由该多段蒸馏塔之上方部连 续地抽出,且另一方面令含有该生成之二元醇之液 状高沸点混合物,由该多段蒸馏塔之下方部连续地 抽出,并令该酯交换反应于满足下述要件(a)~(c)之 条件下进行;(a)该连续多段蒸馏塔之塔底压力为51 04Pa以下, (b)该连续多段蒸馏塔之塔底温度为-20℃~未满60℃ 之范围, (c)该连续多段蒸馏塔之下式(1)所定义之F因子为在 0.2~5.0之范围 F因子=ug(g)1/2 (1) [上述式中,ug:连续多段蒸馏塔内之气体速度(m/s), g:连续多段蒸馏塔内之气体密度(kg/m3)]。2.如申 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F因子为在0.4~4.0 之范围。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 F因子为在0.6~4.0之范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 任一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脂族一元醇所伴随之二烷 基碳酸酯,相对于该脂族一元醇与该伴随之二烷基 碳酸酯之合计量为含有0~40重量%。5.如申请专利范 围第1~3项任一项所述之方法,其中环状碳酸酯为由 碳酸乙二酯和碳酸丙二酯所组成群中所选出之至 少一种碳酸酯,脂族一元醇为甲醇。6.如申请专利 范围第1~3项任一项所述之方法,其为在将环状碳酸 酯与脂族一元醇于连续多段蒸馏塔中连续供给时, 将环状碳酸酯于连续多段蒸馏塔之上方部,以液状 或气液混合状态连续供给,并且将脂族一元醇于连 续多段蒸馏塔之下方部,以气体状或气液混合状态 或气体状与液状之任何一种状态连续供给。图式 简单说明: 图1为实施例1~7及比较例1~3所用装置之模式图。 图2为参考实施例及参考比较例所用装置之模式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