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排气尾管发光装置 | ||
摘要 | 一种排气尾管发光装置。为提供一种强化警示效果、结构简单、成本低的车辆附属装置,提出本实用新型,它包括本体、设置于本体内的承座及组设于承座上并位于本体内的发光轮组;发光轮组包括固设于承座上的心轴、枢套设于心轴上的右壳体及固设于右壳体内的低速发电机;右壳体外缘设有风扇叶片,其内缘设有容设低速发电机的容室;低速发电机系由外缘连接数LED灯的极片、包覆极片的线圈及固定套设于心轴上并位于线圈内的磁铁构成。 | ||
申请公布号 | CN259408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12.24 |
申请号 | CN02290901.X | 申请日期 | 2002.12.11 |
申请人 | 何瑞生 | 发明人 | 何瑞生 |
分类号 | B60Q1/26 | 主分类号 | B60Q1/26 |
代理机构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刘领弟 |
主权项 | 1、一种排气尾管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本体、设置于本体内的承座及组设于承座上并位于本体内的发光轮组;发光轮组包括固设于承座上的心轴、枢套设于心轴上的右壳体及固设于右壳体内的低速发电机;右壳体外缘设有风扇叶片,其内缘设有容设低速发电机的容室;低速发电机系由外缘连接数LED灯的极片、包覆极片的线圈及固定套设于心轴上并位于线圈内的磁铁构成。 |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