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
摘要 一种用于固定液晶显示模组之抛光治具,液晶显示模组包括一液晶显示面板及叠合固定于其上之彩色滤光片,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包括承载台及设置于其上之第一凹陷、第二凹陷,第一凹陷之深度与其形状与液晶显示面板相同,用于卡合固定液晶显示面板,第二凹陷之形状与彩色滤光片相同,但深度小于彩色滤光片之厚度,用于卡合固定彩色滤光片。伍、(一)、本案代表图为:第2A图。(二)、本案代表图之元件代表符号简单说明:20~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21~第一凹陷;211、221~第一缺口;212、222~沟槽;213、223~第二缺口;22~第二凹陷;L1~第一凹陷之长度;W1~第一凹陷之宽度;L2~第二凹陷之长度;W2~第二凹陷之宽度。
申请公布号 TW567372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2.21
申请号 TW092102962 申请日期 2003.02.13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建智;王仁智
分类号 G02F1/133 主分类号 G02F1/1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澄文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颜锦顺 台北市大安区信义路四段二七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该液晶显示模组具有一液晶显示面板及叠合固定于其上之一彩色滤光片,该液晶显示面板具有复数个注胶口,该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包括:一承载台;一第一凹陷,设置于该承载台上,该第一凹陷之深度为一第一深度,且其形状与该液晶显示面板相同,当该液晶显示模组以该液晶显示面板向下置入该第一凹陷时,该液晶显示面板与该第一凹陷卡合固定;以及一第二凹陷,设置于该承载台上,该第二凹陷之深度为一第二深度,且其形状与该彩色滤光片相同,当该液晶显示模组以该彩色滤光片向下置入该第二凹陷时,该液晶显示面板与该第一凹陷卡合固定。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该第一深度等于该液晶显示面板之厚度。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该第二深度小于该彩色滤光片之厚度。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该第一凹陷具有复数个第一沟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该第二凹陷具有复数个第二沟槽。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更具有复数个缺口,对应于该等注胶口设置于该第一凹陷及该第二凹陷边缘。7.一种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该液晶显示模组具有一液晶显示面板及叠合固定于其上之一彩色滤光片,该液晶显示面板具有复数个注胶口,该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包括:一承载台;以及一第一凹陷,设置于该承载台上,该第一凹陷之深度为一第一深度,且该第一深度等于该液晶显示面板之厚度,其中该第一凹陷的形状与该液晶显示面板相同,当该液晶显示模组以该液晶显示面板向下置入该第一凹陷时,该液晶显示面板与该第一凹陷卡合固定。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该第一凹陷具有复数个第一沟槽。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更具有复数个缺口,对应于该等注胶口设置于该第一凹陷边缘。10.一种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该液晶显示模组具有一液晶显示面板及叠合固定于其上之一彩色滤光片,该液晶显示面板具有复数个注胶口,该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包括:一承载台;以及一第二凹陷,设置于该承载台上,该第二凹陷之深度为一第二深度,且该第二深度小于该彩色滤光片之厚度,其中该第二凹陷之形状与该彩色滤光片相同,当该液晶显示模组以该彩色滤光片向下置入该第二凹陷时,该液晶显示面板与该第一凹陷卡合固定。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该第二凹陷具有复数个第二沟槽。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其中更具有复数个缺口,对应于该等注胶口设置于该第一凹陷及该第二凹陷边缘。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习知液晶显示模组之示意图。第2A图为本发明液晶显示模组抛光治具之上视图。第2B图为第2A图中a-a截面之剖面图。第3A图为第2A图之第一凹陷承载液晶显示模组进行重工抛光时之示意图。第3B图为第2A图之第二凹陷承载液晶显示模组进行重工抛光时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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