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设备
摘要 一种能够改善以视频格式记录视频的DVD摄录机的可操作性的记录设备。当在时间T11指示该DVD摄录机启动记录,然后在时间T12指示该DVD摄录机停止记录时,该DVD摄录机在时间T12暂停。然后将光盘的地址等存储在记录RAM中。当在时间T13指示该DVD摄录机重新开始记录时,读取存储在记录RAM中的地址,并在光盘上相应于该地址的位置重新开始记录。本发明可以适用于DVD摄录机。
申请公布号 CN146244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2.17
申请号 CN02801613.0 申请日期 2002.05.10
申请人 索尼公司 发明人 吉冈新吾
分类号 G11B20/10;G11B7/0045;H04N5/85;H04N5/92 主分类号 G11B20/1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黄小临;王志森
主权项 1.一种记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记录装置,用于在紧随光盘上记录区之后的位置记录数据;第一设置装置,用于响应于停止所述记录装置的记录的指令,设置暂停状态;存储装置,用于当所述第一设置装置设置了暂停状态时,存储所述光盘的停止位置信息;以及读取装置,用于当在暂停状态下,发出启动所述记录装置的记录的指令时,读取所述存储装置存储的所述停止位置信息;其中所述记录装置在所述光盘上与所述读取装置读取的所述停止位置信息相对应的位置启动记录。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