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人体重量驱动代步车
摘要 一种人体重量驱动代步车,包括车架(1)、车把(2)、前车轮(6)、后车轮(4)、传动机构(3)以及脚踏板(5)。脚踏板(5)下部的直齿条(51)啮合传动机构(3)中的小齿轮(321);大齿轮(322)啮合中介轮系(33)中的小齿轮(331),传动箱体(31)上安装主动传动齿轮(32)轮轴(323)的轴孔(311)呈“一”字形,该轴孔的长轴心线方向与直齿条(51)的运动方向相同。当乘骑者刚踏下脚踏板(5)时,直齿条(51)使小齿轮(321)与中介轮(331)处于啮合状态,使滑板车滑行。当将脚踏板(5)踩到底后,中介轮(331)将小齿轮(321)弹出,两者分离,滑板车则可以继续滑行,具有省力以及可惯性滑行的特点。
申请公布号 CN2589325Y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2.03
申请号 CN02249938.5 申请日期 2002.11.26
申请人 黄训 发明人 黄训
分类号 B62K17/00;B62M1/00 主分类号 B62K17/00
代理机构 深圳睿智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志明
主权项 1.一种人体重量驱动代步车,包括板式车架(1),该车架前端连接有可转向的车把(2)以及前车轮(6),后端通过后轮架(11)以及后轮轴(41)连接后车轮(4);所述车架(1)上还安装有传动机构(3)以及脚踏板(5),该脚踏板驱动传动机构(3)转动,通过传动件(35)驱动后车轮(4)转动;其特征在于:所述脚踏板(5)下部的直齿条(51)啮合传动机构(3)中主动传动轮(32)的小齿轮(321);该齿条下面有复原弹簧(313);所述主动传动轮(32)、中介轮(33)以及被动传动轮(34)通过各自的轮轴支撑于传动箱体(31)内,所述传动箱体(31)上安装主动传动轮(32)轮轴(323)的轴孔(311)呈“一”字形,该轴孔的长轴心线方向与直齿条(51)的运动方向相同;踏下脚踏板(5),直齿条(51)驱动主动传动轮(32)的小齿轮(321)转动,主动传动轮(32)落下,轮轴(323)处于“一”字形轴孔(323)的底部,该主动传动轮的大齿轮(322)啮合中介轮(33)中的小齿轮(331),将动力输出至后车轮(4);松开脚踏板(5),复原弹簧(313)将直齿条(51)弹起,中介轮(33)中的小齿轮(331)将主动传动轮(32)的大齿轮(322)弹起,轮轴(323)处于“一”字形轴孔(323)的顶部,大齿轮(322)与中介轮(33)中的小齿轮(331)脱离,中介轮(33)、被动传动轮(34)以及后车轮(4)可依惯性转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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