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及其具有该液晶显示器的信息处理装置
摘要 能够被最小化的液晶显示器,其中,背景光组件具有用于产生光的光源部分,液晶显示面板从背景光组件接收光以显示图象。用于顺序容纳背景光组件和液晶显示面板的模制框被形成得随着从用于容纳放置光源部分的第一侧向与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延伸而逐渐变薄。用于将背景光组件和液晶显示面板紧密固定到模制框上并与模制框相对耦合的底架被形成得随着从第一侧向第二侧延伸而逐渐变薄。由此,液晶显示器可以被做得很小。
申请公布号 CN1129063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1.26
申请号 CN00118985.9 申请日期 2000.07.21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朴镇浩;金钟宣;许水汉;姜正泰;朴辰赫;姜南洙;吴忠燮
分类号 G06F3/14;G06F15/00 主分类号 G06F3/14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马莹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具有用于产生光的光源部分的背景光组件;用于从所述背景光组件接收所述光并显示图象的液晶显示面板;用于顺序容纳所述背景光组件和液晶显示面板的模制框,所述模制框被形成得随着用于容纳放置所述光源部分的第一侧向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的延伸逐渐变薄;和与所述模制框相对耦合的底架,用于将所述背景光组件和液晶显示面板固定到所述模制框上,所述底架被形成得随着从用于容纳放置所述光源部分的所述第一侧向与所述第一侧相对耦合的第二侧的延伸逐渐变薄。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