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激光指示功能的手机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具有激光指示功能的手机。其包括包括印刷线路板。其中还包括激光发生器,其中印刷线路板上设有激光驱动电路,激光发生器与激光驱动电路连接,且激光驱动电路的正、负极分别与手机电池的正、负极连接。由于在手机的印刷线路板上设有激光驱动电路和激光发生器,故具有激光指示功能,由于手机人们随身携带,故可以随时在需要使用激光指示的情况下使用,非常方便;又由于激光发生器与手机共用一块电池,手机电池又可以反复充电,一方面使用方便,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环境污染,利于环保。本实用新型极大地方便了需要经常参加产品演示会或是演讲会的商务界人士,尤其在外资企业,使用非常普遍。 |
申请公布号 |
CN258390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10.29 |
申请号 |
CN02257200.7 |
申请日期 |
2002.09.29 |
申请人 |
高远恒;黄建;启迪控股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高远恒;黄建 |
分类号 |
H04Q7/32;H04M1/20 |
主分类号 |
H04Q7/32 |
代理机构 |
北京双收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左明坤;吴忠仁 |
主权项 |
1.具有激光指示功能的手机,包括印刷线路板(2),其特征是还包括激光发生器(4),其中所述印刷线路板(2)上设有激光驱动电路(3),所述激光发生器(4)与激光驱动电路(3)连接,且激光驱动电路的正、负极分别与手机(1)电池的正、负极连接。 |
地址 |
100084北京市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学研大厦B座405室清华紫光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