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吸出烟物件
摘要 说明可吸出烟物件其于特别由纸或菸叶制成的外卷叶含有一种喃尼基糖(furaneyl glycoside)其可对支流烟提供先前未知的芳香。
申请公布号 TW557202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0.11
申请号 TW089124810 申请日期 2000.12.08
申请人 里滋麻烟草厂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汤玛斯 皮尼曼;刚瑟 彼得;汉斯 诺伊
分类号 A24B3/12 主分类号 A24B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可吸出烟物件,具有一外卷叶其包含至少一种芳香物质而芳香化支流烟,其中该芳香物质为一种喃尼基糖(furaneyl glycoside)。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物件,其中喃尼基糖为喃尼醇与麦芽糖、乳糖或纤维二糖之糖。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物件,其中喃尼基糖为喃尼基葡萄糖。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物件,其中外卷叶也包含至少一种糖类与喃尼醇以外之芳香成份之其他糖。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物件,其中该糖类为单醣、寡醣或多醣及特别为麦芽糖、乳糖或纤维二糖。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或5项之物件,其中芳香物质为香草素、乙基香草素、丁子香酚、薄荷醇或麦芽糖醇。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该外卷叶包含纸或菸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物件,其中该纸包含减少支流烟之颗粒物质之物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于外卷叶存在的糖总重相对于外卷叶重量为0.1至5%重量比。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外卷叶系由一层纸组成。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该外卷叶系由两层纸组成,以及外层含有喃尼基糖以及另一种选择性存在的糖。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物件,其中内层含有可减少支流烟之颗粒物质之填料。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物件,其中存在有氢氧化镁、氧化镁或其混合物作为填料。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外卷叶系由一层片状菸叶组成。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外卷叶系由两层片状菸叶组成,以及外层包含喃尼基糖以及另一种选择性存在的糖。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物件,其中外卷叶系由片状菸叶的内层以及纸张外层组成以及外层包含喃尼基糖以及另一种选择性存在的糖。17.一种制造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可吸出烟物件之方法,其中该外卷叶系被提供以喃尼基糖以及另一种选择性存在的糖。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喃尼基糖以及另一种选择性存在的糖系藉下列方式提供(a)喷雾糖溶液至外卷叶的外侧或内侧,(b)使用黏胶压合,或(c)直接使用喷嘴施用糖溶液。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方法,其中外卷叶系制造成膜片形式,其制法系经由混合研细的菸草粉与黏结剂水溶液其中含有喃尼基糖以及另一种选择性存在的糖。20.一种可吸出烟物件之外卷叶,该外卷叶包含喃尼基糖。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显示使用热重分析(加热速率:5℃/分钟)所得喃尼基葡萄糖之分解曲线。热解割裂糖键结伴随着释放出喃尼醇,造成理论値质量损失44%。使用该曲线可确定获得于125-270℃温度范围之对应质量损失为42%。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