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桑蚕卵的越年保存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桑蚕卵的越年保存方法,特别涉及一种春蚕至秋蚕都可使用的桑蚕卵的越年保存方法。它利用蚕卵胚胎在不同发育阶段独立存在的耐冷藏能力和对冷藏温度的不同反应,采用提早冷藏时间、多次中间感温的方法,将传统的单式和复式冷藏统一成为一种模式,克服了这两种独立冷藏方法只能供应相应季节蚕种使用的缺陷,使冷藏的蚕卵可以随时供应越年春蚕、夏蚕、早秋蚕、中秋蚕和晚秋用种,保证了最大限度地保存和利用蚕卵。
申请公布号 CN1123288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0.08
申请号 CN00112576.1 申请日期 2000.09.27
申请人 苏州大学 发明人 徐世清;蒋龙元;周成伟;郑必平;韩益飞;刘建潮;胡福胜
分类号 A01K67/04 主分类号 A01K6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桑蚕卵的越年保存方法,蚕卵产下后,经浴消整理、冬季冷藏、中间感温工序处理,其特征在于:A.蚕卵冬季第一次冷藏开始时间是在胚胎发育处于越冬前期,第一次冷藏温度为0~-1℃,第一次冷藏时间为100~120天;B.第一次冷藏结束后,将蚕卵在10~15℃的温度下进行第一次中间感温,待胚子发育到越冬期III~IV期,转入第二次冷藏,冷藏温度为1.5~3.5℃;在第二次冷藏期内,将在4月下旬至5月上旬春蚕使用时所需的蚕卵提前3~5天结束冷藏,用10~15℃的温度调节胚胎到临界期,待催青后使用;C.5月中旬至下旬结束第二次冷藏,并用10~15℃的温度对蚕卵进行第二次中间感温,待胚胎发育到临界期后,返回到温度为1.5~3.5℃的环境中进行第三次冷藏;在第三次冷藏期内,需提供6月上旬至中旬夏蚕或7月中旬至下旬早秋蚕使用的蚕种,按所需时间直接结束第三次冷藏,待催青后使用;D.8月上中旬结束第三次冷藏,使用10~15℃的温度对蚕种进行第三次中间感温,待胚胎发育到神经沟出现期,再在3.5~5℃温度中进行第四次冷藏,直至9月中下旬结束第四次冷藏,催青后供应中晚秋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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