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背光系统
摘要 一种背光系统(100),包括安装在印制电路板(102)之上和液晶显示器(108)之下的光管(106)。光管的底板(112)具有适于容纳液晶显示器的表面区域。光管的底板与来自安装在印制电路板上的光源(104)发射的光线充分垂直。光管上的进光透镜(114)接收来自光源的光线并将光线导向反射透镜(116)。反射透镜优选地具有椭圆形状,将光线从进光透镜反射到光管的底板。这样,可为液晶显示器提供背光。
申请公布号 CN144790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0.08
申请号 CN01814243.5 申请日期 2001.08.16
申请人 摩托罗拉公司 发明人 斯特凡·弗鲁尼;约翰·伯恩
分类号 G01D11/28 主分类号 G01D11/28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谢丽娜;张天舒
主权项 1.一种显示器背光系统,其包括:具有进光透镜、反射透镜和底板的光管;安装在光管之上并具有显示表面区域的液晶显示器;和安装在光管之下的光源,其中,所述进光透镜放置成接收来自光源的光线,所述光源与液晶显示器充分垂直并朝向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反射透镜放置成接收来自进光透镜的光线,并将光线向下反射到平行于液晶显示器的底板。
地址 美国伊利诺斯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