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
摘要 本创作揭示一种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可应用于开口扳手、快速扳手、快速换向扳手及复合扳手。该扳手包含一可供手握持之扳手本体及连接于该扳手本体之端部的扳手头,该扳手头可旋转对应尺寸之固锁件。在该扳手本体或该扳手头设有视觉辨识机构,藉由视觉辨识机构之外观可判别出该扳手之类型。
申请公布号 TW556631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0.01
申请号 TW092202015 申请日期 2003.01.30
申请人 利益得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端木宪忠
分类号 B25B23/16 主分类号 B25B23/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王仲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包含:一扳手本体;至少一扳手头,该扳手头连接于该扳手本体之端部;及一辨识机构,该辨识机构系以颜色标示于该扳手头或扳手本体上,用以判别该扳手之类别。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扳手头系一快速换向扳手头,其具有一方向切换拨接,且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方向切换拨扭之表面。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以不同之色系分辨公制及英制。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以相同色系中不同之色阶代表不同尺寸规格之扳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扳手头系一快速换向扳手头,其具有一转盘,且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转盘之表面。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一色料、色环、贴纸或铭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转盘具有一沟槽,且该辨识机构系设于该沟槽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一色料、色环、贴纸或铭板。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扳手头系一快速换向扳手头,其具有一方向切换扭,且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方向切换扭之表面。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一色料、色环、贴纸或铭板。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方向切换扭具有一凹穴,且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凹穴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一色料、色环、贴纸或铭板。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扳手头系一快速扳手头,其中央具有一棘轮环,且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棘轮环之表面。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一色料、色环、贴纸或铭板。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棘轮环之两端面具有沟槽,且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沟槽内。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一色料、色环、贴纸或铭板。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扳手头系一开口扳手头。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扳手头之两端面或侧面。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具有视觉辨识机构之扳手,其中该辨识机构系设在该扳手本体之表面上。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图2系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之快速换向扳手头之示意图;图3系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于方向切换拨扭上设置辨识机构之示意图;图4(a)-4(e)系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于转盘上设置辨识机构之示意图;图5(a)-5(e)系本创作之第一较佳实施例于方向切换扭上设置辨识机构之示意图;图6(a)-6(d)系本创作之第二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图7系本创作之第二较佳实施例之快速扳手头之示意图;及图8(a)-8(f)系本创作之第三较佳实施例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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