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臭氧氧化法处理含氰尾矿浆的新工艺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臭氧氧化法处理含氰尾矿浆的新工艺,该工艺是,当全泥含氰尾矿浆的pH在10~11范围内,不需调节,利用空气为原料,在常压下使含氧气体在高压电场作用下,产生电晕放电生成臭氧,将生成的臭氧气体同含氰尾矿浆同时经射流曝气器混合后送入反应槽进行氧化反应,如果矿浆中含有足够铜离子为200mg/l时,不需加硫酸铜,否则需加补硫酸铜,反应时间90分钟,臭氧的通气量、矿浆流量分别由臭氧发生器和射流曝气器进行调整,处理后的尾矿浆由矿浆泵输送到尾矿坝中存放、上清液外排,保证达标及环境不受污染。
申请公布号 CN1445374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10.01
申请号 CN03111174.2 申请日期 2003.03.13
申请人 陈民友 发明人 陈民友
分类号 C22B11/08;B09B3/00 主分类号 C22B11/08
代理机构 长春市吉利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王大珠
主权项 1、一种臭氧氧化法处理含氰尾矿浆的新工艺,在pH=10~12的条件下,利用空气为原料依以下次序的几个工艺步骤进行:(a)空气在干燥器内干燥;(b)经过干燥后的空气流入臭氧发生器,在常压下使含氧气体在高压电场作用下,产生电晕放电生成臭氧;(c)将产生的臭氧气体同含氰尾矿浆同时经射流曝气器内混合;(d)将与臭氧气体混合的含氰尾矿浆送入矿浆反应槽内进行氧化反应;(e)当含氰尾矿浆内不含有铜离子时,向反应槽内加入硫酸铜;当含氰尾矿浆含有足够的铜离子时,就不需向反应槽内加硫酸铜;(f)经在反应槽内反应后的尾矿浆达标排放。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