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经分离之肿瘤排斥抗原前驱体MAGE–2衍生之 及其用途
摘要 本发明描述由肿瘤排斥抗原前驱体MAGE-2衍生而得之。此等与HLA-A2分子结合,因此避免产生剌激细胞分解性T细胞之复合体。所得"CTLs"对HLA-A2与之复合体具有特异性。复合体可用来产生单株抗体。生成的细胞分解性T细胞可用于免疫治疗,例如后得性转移。
申请公布号 TW419483 申请公布日期 2001.01.21
申请号 TW084103311 申请日期 1995.04.07
申请人 乐威格癌症研究协会;荷兰雷登大学 荷兰 发明人 柯尼利斯.J.M.梅利夫;M.W.威塞伦;W.M.卡斯特;皮尔.凡.德.布鲁基;希瑞.波恩–法勒尔
分类号 C07K7/04 主分类号 C07K7/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经分离的,其系选自序列识别编号:1,序列识别编号:2,序列识别编号:4,序列识别编号:8,序列识别编号:9,及序列识别编号:11:序列识别编号:1序列识别编号:2序列识别编号:4序列识别编号:8序列识别编号:9序列识别编号:1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经分离之,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经分离之,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9。4.一种HLA-A2与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经分离之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其中该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其中该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其中该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4。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其中该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8。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其中该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9。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经分离之非共价性复合体,其中该标示为序列识别编号:11。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浓度计算说明图,包含HLA-A2.1向上最高调整0.5。第二图显示藉51Cr释放检定分析,测量HPV纯株对多种物质之反应比较资料。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