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回收的材料及混合机械 | ||
摘要 | 从洞坑中现场挖掘的、主要是非粒状粘合的弃土石可以通过一定比例机械混合处理使之成为作为回填材料适合于立即使用的材料,其方法是机械混合弃土石与0到30重量或容积%的添加粒状材料和1到10重量或容积%的粉状材料其包括1-5%石灰或具有1-5%和/或1-5%粉状烟灰的添加物。用粘土处理能很好工作同时合适的弃土石的范围可以通过添加水泥到粉末材料中来扩展。混合物的比例依据弃土石的粘土和水份的含量来选择。可以设定以便在现场以正确的比例混合成份与水的机械也予以介绍。 | ||
申请公布号 | CN144309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9.17 |
申请号 | CN01812948.X | 申请日期 | 2001.07.09 |
申请人 | 凯尼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弗兰克·欧文 |
分类号 | B09B3/00;E02F5/22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主权项 | 1.一种回收现场挖掘的弃土石的方法,包括将来自洞坑的主要为非粒状的粘合材料转变成适合于主即用作回填的材料,所述的方法包括将弃土石与0-30%之间的添加的粒状材料和1-10%之间的粉状材料机械地混合,该粉状材料包括石灰或石灰与与添加的水泥和/或成粉状的烟灰。 | ||
地址 | 英国伦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