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被稳定储存的透明易燃物 | ||
摘要 | 可被稳定储存的透明易燃物,本发明涉及可燃物品,其所含成份包括:选自含有脂族聚酰胺和以酯终止的聚酰胺基族的一种或多种聚酰胺胶化剂、一种或多种溶剂(其中之一为含有约9-30个碳的碳链的脂肪酸酯)以及一种或多种溶解剂(其中之一为含有约1-22个碳的碳链的脂肪酸)。溶解剂至少占总重量的1%。本可燃物品可稳定储存,无需支撑容器或支撑构造。更符合人意的是,本可燃物品也含有灯芯,是一种蜡烛,燃烧起来干净均匀,半透明或透明。 | ||
申请公布号 | CN14410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9.10 |
申请号 | CN02106536.5 | 申请日期 | 2002.02.27 |
申请人 | 比欧化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汪毓杰;林正德 |
分类号 | C11C5/00 | 主分类号 | C11C5/00 |
代理机构 | 北京金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朱梅 |
主权项 | 1、一种可燃物品,其特征在于,由以下各项所构成:(i)选自含有脂族聚酰胺与以酯终止的聚酰胺基族的聚酰胺胶化剂;(ii)具有至少9个碳原子的碳链长度的脂肪酸溶剂;(iii)脂肪酸溶解剂,至少占可燃物品的1%重量比率。 | ||
地址 | 台湾省台中县大甲镇工二路29之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