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配制烟花爆竹的安全剂
摘要 一种用于配制烟花爆竹用的安全剂,按重量百分比,取45~55%的对苯二甲酸氢钾、17~22%的硫磺、22~27%的硝酸钾、0.2%的氧化淀粉,其余为滑石粉。本发明不易燃烧、爆炸,生产、运输过程都很安全。烟花爆竹厂使用本发明与氯酸钾配合,即制得成品。使用本发明作半成品,烟花爆竹的生产过程中也是安全的,产品只有在用引线点燃时,才会鸣爆,一般操作过程中的撞击、摩擦,不会发生事故。
申请公布号 CN1119304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8.27
申请号 CN00113607.0 申请日期 2000.08.14
申请人 潘小秋;曹善群 发明人 潘小秋;曹善群
分类号 C06B31/04 主分类号 C06B31/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配制烟花爆竹的安全剂,其组份是:按重量百分比,取45~55%的对苯二甲酸氢钾、17~22%的硫磺、22~27%的硝酸钾、0.2%的氧化淀粉,其余为滑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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