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曲柄连杆机构
摘要 一种用于内燃机或类似装置上的曲柄连杆机构,其包括:一根可绕其轴线转动的轴(1),一固定于所述轴上的第一曲柄(2)和一个固定于第一曲柄上的曲柄销(3)。一曲柄销平行于所述轴并以第一径向距离相对所述轴延伸。一第二曲柄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一曲柄销上并与第二曲柄销(4)固定连接,第二曲柄销有一轴线,该轴线以一第二径向距离与第一曲柄销(6)的轴线隔开。一连杆(12)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二曲柄销(6)上。设置转动装置(7),从而当轴(1)转动时,使第二曲柄相对第一曲柄转动。
申请公布号 CN1117935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8.13
申请号 CN99806329.0 申请日期 1999.05.19
申请人 戈梅克赛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兰伯特斯·亨德里克·德古伊耶尔
分类号 F16H21/36;F16H21/30;F01B9/02 主分类号 F16H21/36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孙征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内燃机或类似机器上的曲柄连杆机构,其包括:一根可绕其轴线转动的轴(1);一个固定于所述轴(1)上的第一曲柄(2);一个曲柄销(3),固定于所述的第一曲柄(2)上并相对所述轴(1)以一第一径向距离(R1)平行延伸;一第二曲柄(4),其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一曲柄销(3)上,所述第二曲柄固定于一个第二曲柄销(6)上,该第二曲柄销具有一轴线,该轴线相对第一曲柄销(3)的轴线有一第二径向距离(R2);一连杆(12),该连杆可转动地安装于第二曲柄销(6)上;以及用于当轴(1)旋转时使第二曲柄(4)相对第一曲柄(2)转动的转动装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装置(7)设置成第二曲柄(4)相对第一曲柄(2)沿相反的方向以半速转动;第一和第二曲柄(2,4)的相对位置如下:在燃烧冲程的最上部位置上,所述第一曲柄(2)以约0°角定位,第二曲柄(4)以约90°角定位,而且在膨胀冲程的终点位置上,第一和第二曲柄最好均以约180°角定位。
地址 荷兰纳尔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