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炸药、火药的安全烟花药 | ||
摘要 | 一种无炸药,无火药的安全烟花药,由A,B,C三种化学原料组成,A组份为高氯酸钾,对苯二甲酸氢钾,高锰酸钾,水泥;B组份为高氯酸钾,氧化妆品铜,硝酸钡,聚氯乙烯,硫磺,水泥;C组份为高氯酸钾,铁粉,碱式碳酸铜,酚醛树酯,聚氯乙烯,硝酸钡,水泥.三种药粉过筛与粘剂混合,成型,干燥即为本发明的安全烟花药.优点是无论在生产过程,运输队输,储存中,只要不与明火接触,不会发生爆炸事故。 | ||
申请公布号 | CN111625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7.30 |
申请号 | CN00109081.X | 申请日期 | 2000.06.06 |
申请人 | 黄盛贤 | 发明人 | 黄盛贤 |
分类号 | C06B29/00;C06B29/02 | 主分类号 | C06B29/00 |
代理机构 | 北京邦大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魏殿绅 |
主权项 | 1、一种无炸药、火药的安全烟花药,其特征是:由A、B、C三种化学组合物组成,其中A组份是由55~65%的高氯酸钾、25~30%的对苯二甲酸氢钾、0.5~5%的高锰酸钾及8~10%的水泥重量组成;B组份是由60~70%的高氯酸钾、3~5%的氧化铜、3~5%的硝酸钡、6~10%的聚氯乙烯、15~25%的硫磺,3~6%的水泥重量组成;C组份是由65~75%的高氯酸钾、4~10%的铁粉、3~4%的碱式碳酸铜、5~15%的酚醛树脂、6~10%的聚氯乙烯、3~5%的硝酸钡及4~6%的水泥重量组成。 | ||
地址 | 530500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城板黄9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