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卤素灯
摘要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卤素灯,用于机动车辆的头灯,其具有在50瓦特与100瓦特之间的电力消耗及具有至少一白热灯丝,依据本发明,该至少一白热灯丝(5)系形成单一线圈,其尺寸及/或几何形状匹配至少20伏特的操作电压,单一线圈的长度限制在4.0公厘至6.5公厘的范围。
申请公布号 TW543078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7.21
申请号 TW090117341 申请日期 2001.07.16
申请人 电灯专利代理公司 发明人 克罗斯 彼得克诺尔;克罗斯威特曼
分类号 H01K1/18 主分类号 H01K1/1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李明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卤素灯,用于机动车辆的头灯,其具有在50瓦特与100瓦特之间的电力消耗及具有至少一白热灯丝(5,5',5''),其特征为至少一白热灯丝(5,5',5'')系形成单一线圈,其尺寸及/或几何形状匹配至少20伏特的操作电压,该单一线圈的长度値在4.0公厘至6.5公厘的范围,且该单一线圈(5,5',5'')的端部(5a,5a',5a'')设有支撑机件(8,8',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卤素灯,其中单一线圈(5,5',5'')具有至少20圈。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卤素灯,其中单一线圈(5,5',5'')的丝线直径在0.11公厘与0.14公厘之间。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卤素灯,其中单一线圈(5,5',5'')的外径在1.4公厘与2.0公厘之间。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 显示用于机动车辆头灯之依据本发明的卤素灯示意侧视图,其具有单一绕卷、轴向配置的白热灯丝。第2图 示意显示依据本发明第一示范性实施例的轴向灯丝平视图。第3图 示意显示依据本发明第二示范性实施例的横向灯丝平视图。第4图 示意显示依据本发明第三示范性实施例的单一线圈平视图。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