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鞣革剂
摘要 一种新颖鞣革剂包括第四鏻化合物(例如四羟甲基氯化鏻或硫酸鏻)与一种植物性鞣革剂(例如,含羞草黄、栗粽、金合欢属、刺云实(tara)、诃子或白坚木材树皮)的反应产物。亦提供制造此种鞣革剂之方法。
申请公布号 TW541341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7.11
申请号 TW090128110 申请日期 2001.11.13
申请人 隆迪亚消费专业公司 发明人 赛玛 达斯格塔;克里斯托福 雷蒙 琼尼;格瑞斯 芮斯 克林斯
分类号 C14C3/12 主分类号 C14C3/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具有下式之鞣革剂:其中A是含有聚酚之鞣革剂,而R1.R2和R3系选自-OH或X,其中X是氯化物、硫酸盐或磷酸盐;其附带条件为:R1.R2和R3仅一个是X。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鞣革剂,其中X是氯化物或硫酸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之鞣革剂,其中A是一种植物性鞣革剂。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鞣革剂,其中鞣革剂包括含羞草黄萃取物。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鞣革剂,其中鞣革剂包括栗粽萃取物、金合欢属萃取物、刺云实(tara)、诃子萃取物或白坚木材树皮萃取物。6.一种用于提供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任一项中之鞣革剂之方法,该方法包括在自30℃至60℃之温度下,使第四鏻化合物与一种植物性鞣革剂(自35:65至25:75的重量比)起反应历2至6小时。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将鏻化合物和植物性鞣革剂以1:5或更大之重量比,视需要于水之存在下混合在一起、随后将混合物在80℃之最小温度下加热历多达20小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或第7项之方法,其中第四鏻化合物是四羟甲基硫酸鏻或四羟甲基氯化鏻。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或第7项之方法,其中第四鏻化合物包括四羟甲基硫酸鏻或四羟甲基氯化鏻与一种有机氮化合物之缩合产物。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方法,其中有机氮化合物是尿素、硫或一种胺。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或第10项之方法,其中第四鏻化合物包括四羟甲基硫酸鏻与尿素之缩合产物。12.一种将兽皮或小动物皮鞣革之方法,包括使用自1至30重量%(以兽皮或小动物皮的重量为基准)的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5项中任一项之鞣革剂处理兽皮或小动物皮。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系在自2.5至8.5pH値及自15℃至45℃之温度下进行历自2小时至10小时。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13项之方法,另外包括含量为0.1%至5%(以兽皮或小动物皮的重量为基准)之铝鞣革剂。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方法,其中铝鞣革剂是氯化铝、硫酸铝、乙酸铝或甲酸铝。
地址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