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以提供天线分集性之方法与系统
摘要 提供一种天线切换分集演绎法则以及经由于例如 IEEE 802.11a顺应性环境实施该演绎法则而提供天线分集之系统及方法。根据该演绎法则,至少二天线中之一天线被指定于通讯装置之内设天线,其发送与接收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内设天线的指定可依据于例如软体及硬体实施的长期及短期学过程改变。长期及短期学过程分析天线的封包传输与接收结果。天线切换分集演绎法则可应用于多数天线。
申请公布号 TW541760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7.11
申请号 TW091106974 申请日期 2002.04.08
申请人 阿瑟罗斯通讯公司 发明人 安达凡M 泰瑞倚;威廉姆 麦法伦
分类号 H01Q21/28 主分类号 H01Q21/2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种传输装置,其于单一位置发送以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传输装置包括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其中二天线中之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该天线以外的天线作为替代天线;首次使用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各传输封包,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而言,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之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的天线;使用用于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该传输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发送传输封包的接收封包,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而言,接收天线为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接收封包之天线;使用内设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全部其它接收封包;颠倒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以及何者天线作为替代天线;以及使用得自二天线中之只有一天线的传输结果及接收结果俾决定是否颠倒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二天线间切换而将传输天线由内设天线改成替代天线。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来自二天线中之只有一天线的传输及接收结果用以决定是否于二天线间切换。4.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种传输装置,其于单一位置发送以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传输装置包括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以及二天线之另一作为替代天线;经由改变二天线之何者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以及何者天线指定作为替代天线,重新指定内设天线及替代天线;使用用以接收先前收到的接收单播封包之该天线,发送各传输封包,该传输封包系确认先前收到的接收单播封包;首次使用内设天线送出全部其它传输封包;使用用以发送先前送出的传输封包之该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送出的传输封包之接收封包;使用内设天线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以及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经数次使用内设天线未能成功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后,使用替代天线发送传输单播封包给目的地。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该未成功发送次数为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未成功发送传输单播封包包含未接收到任何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其中一传输管理介面配置成可重新指定内设天线及替代天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封包,根据传输封包的传输描述器,重新指定内设天线及替代天线。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重新指定内设天线及替代天线,因此内设天线为二天线中之最近发送传输单播封包以及接收任何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之该天线。10.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种传输装置,其于单一位置发送以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传输装置包括至少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使用用以接收先前收到的接收单播封包之该天线,发送各传输封包,该传输封包系确认先前收到的接收单播封包;首次使用内设天线送出全部其它传输封包;使用用以发送先前送出的传输封包之该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送出的传输封包之接收封包;使用内设天线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以及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经一或多次尝试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之后,而传输单播封包未能成功地藉内设天线传输,则于该至少二天线中之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以外的另一天线,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使用至少二天线中当用以接收接收RTS封包的天线,回应于发送RTS封包的接收请求,而送出发送CTS封包的传输清除。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使用至少二天线中刚用以发送传输CTS封包之该天线,收讯回应于传输CTS封包之封包。13.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种传输装置,其于单一位置发送以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传输装置包括至少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非为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为替代天线;各传输封包首次系使用内设天线发送;使用至少二天线中之用以发送先前发送传输封包之该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发送之传输封包的接收封包;使用内设天线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使用内设天线及替代天线之一再度送出未成功地传输的任何传输封包,直到任何此种传输封包被成功地传输、或直到达到预定再度发送次数为止;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介于该至少二天线间改变内设天线,该预定标准考虑于再度发送步骤期间何者天线成功地发送任何传输封包,因此一旦内设天线改变时,发送与收讯二步骤将分别使用改变后的内设天线发送与接收。14.一种天线分集系统,包含:多数行动台;一存取点,该存取点分别于单一位置发送与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存取点之配置可透过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而与行动台通讯,该存取点包含:至少二天线,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发送传输封包之天线;以及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接收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接收封包之天线;一交换器,其系用以于该二天线间改变;以及一传输管理介面,其系用以指示交换器,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改变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该标准考虑传输天线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的成功度以及接收天线用以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度;以及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非为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系作为替代天线;以及其中该内设天线系用作为传输天线俾首次发送各传输单播封包以及发送各传输广播封包;以及其中该用以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传输天线系用作为接收天线,该接收天线系用以接收确认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接收封包;以及其中该内设天线系用作为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之接收天线;以及其中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而言,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后未能成功地藉内设天线发送,则使用内设天线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该存取点包含IEEE802.11a顺应性无线存取点装置。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系统,其中该行动台包含IEEE 802.11a顺应性无线行动台装置。17.一种天线分集系统,包含:一存取点;一行动台,该行动台分别于单一位置发送与接收多数传输及接收封包,该行动台系配置成可透过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而与该存取点通讯,该行动台包含:至少二天线,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给存取点;以及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接收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来自存取点的接收封包之天线;一交换器,其系用以于该二天线间改变;以及一传输管理介面,其系用以指示交换器,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改变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该标准考虑传输天线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的成功度以及接收天线用以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度;以及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非为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系作为替代天线;以及其中该内设天线系用作为传输天线俾首次发送各传输单播封包;以及其中该用以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传输天线系用作为接收天线,该接收天线系用以接收确认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接收封包;以及其中该内设天线系用作为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之接收天线;以及其中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而言,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后未能成功地藉内设天线发送,则使用内设天线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系统,其中该行动台包含IEEE 802.11a顺应性无线行动台装置。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系统,其中该存取点包含IEEE 802.11a顺应性无线存取点装置。20.一种天线分集系统,包含:于一指定网路之多数行动台;于该指定网路之一第一行动台,该第一行动台可于单一位置分别发送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第一行动台系配置成透过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而与行动台通讯,该第一行动台包含:至少二天线,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发送传输封包之天线;以及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接收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接收封包之天线;一交换器,其系用以于该二天线间改变;以及一传输管理介面,其系用以指示交换器,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广播内设天线,以及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广播内设天线,该预定标准考虑传输天线用于发送传输封包的成功度以及接收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度;其中该目的地内设天线及广播内设天线不必为该至少二天线中之同一天线;以及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非为被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之另一天线系作为目的地替代天线;以及其中该目的地内设天线系用作为各个传输单播封包首次发送的传输天线;以及其中该广播内设天线系用作为发送各个传输广播封包之传输天线;以及其中该用以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传输天线被用作为接收天线,而用以收讯各个确认该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接收封包;以及其中该广播内设天线系用作为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之接收天线;以及其中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后未能由目的地内设天线成功地发送,则目的地替代天线用以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系统,其中该第一行动台及行动台包含IEEE 802.11a顺应性无线行动台装置。22.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种传输装置,其于单一位置发送以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传输装置包括至少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该天线以外的天线作为替代天线;首次使用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各传输封包,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而言,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之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的天线;使用用于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该传输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发送传输封包的接收封包,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而言,接收天线为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接收封包之天线;使用内设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全部其它接收封包;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后未能由内设天线成功地发送,则于替代天线发送传输单播封包;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改变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改变则考虑传输天线用于传送传输封包的成功度以及接收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度。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传输天线。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传送传输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传送传输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该通讯系统为IEEE 802.11a顺应性无线LAN。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其中该封包系根据正交分频多工(OFDM)调变以及解调。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软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其中该软体处理经由长时间检验天线的传输结果及接收结果,而了解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可最佳传送传输封包以及接收接收封包。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硬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其中该硬体处理系依据发送传输封包的短期结果决定。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天线系回应于硬体处理改变。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天线系回应于短期发送封包结果改变。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天线系回应于硬体处理改变。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天线系回应于短期发送封包结果改变。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连续未能成功地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后,改变传输天线。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未能成功地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后,改变传输天线。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经多次未能成功发送传输单播封包后,改变传输天线。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多次未能成功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后,将传输天线由内设天线改成替代天线。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方法,其中该次数系于首次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前,基于通讯系统预期冲突率调整。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方法,其中该次数系于首次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前,基于通讯系统预期总负载率调整。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一段时间后,若经历该段时间未能成功地接收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5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比对计时器的运转値与时间长度値俾评估是否已经经过该段时间;以及若成功地接收到任何接收封包,则初始化计时器。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成功地接收的接收单播封包,使用该用以接收单播封包之接收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确认接收单播封包之传输封包。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连续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两次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5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发送传输单播封包时改变传输天线,直至达到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5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于该至少二天线之各天线发送传输单播封包两次,始于内设天线,直至达到发送传输单播封包的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5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放弃该传输单播封包的传输。5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则放弃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以较低资料速率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以及维持内设天线的指定。5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接收到任何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则若由内设天线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维持内设天线指定;以及否则,则将该至少二天线中之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改变成该至少二天线中接收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之该天线。5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1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接收到任何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维持内设天线的指定。56.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存取点,其于单一位置发送以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存取点系配置成可透过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而与多数行动台通讯,该存取点包括至少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该天线以外的天线作为替代天线;首次使用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各传输封包,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而言,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之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的天线;使用该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而发送各个传输广播封包;使用用于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该传输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发送传输封包的接收封包,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而言,接收天线为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接收封包之天线;使用内设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全部其它接收封包;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后未能由内设天线成功地发送,则于替代天线发送传输单播封包;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改变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改变则考虑传输天线用于传送传输封包的成功度以及接收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度。5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传输天线。5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5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6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9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6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6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未能成功地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后,改变传输天线。6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多次未能成功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后,将传输天线由内设天线改成替代天线。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软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其中该软体处理经由长时间检验天线的传输结果及接收结果,而了解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可最佳传送传输封包以及接收接收封包。6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一段时间后,若经历该段时间未能成功地接收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6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5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比对计时器的运转値与时间长度値俾评估是否已经经过该段时间;以及若成功地接收到任何接收封包,则初始化计时器。6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成功地接收的接收单播封包,使用该用以接收单播封包之接收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确认接收单播封包之传输封包。6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一段时间后,若存取点判定经历该段时间,传输广播封包未由行动台所接收,变更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6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6项之方法,其中使用该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而发送各个传输广播封包,允许于另一位置的第一行动台(该第一行动台至少有二行动台天线)了解该至少二行动台天线中之何者行动台天线可有效接收来自存取点的传输广播封包。7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连续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7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两次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7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发送传输单播封包时改变传输天线,直至达到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7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于该至少二天线之各天线发送传输单播封包两次,始于内设天线,直至达到发送传输单播封包的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7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放弃该传输单播封包的传输。7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则放弃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以较低资料速率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以及维持内设天线的指定。7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接收到任何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维持内设天线的指定。77.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行动台,于一单一位置分别发送及接收多数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该行动台系配置成透过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而与存取点通讯,该行动台包括至少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内设天线,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非为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作为替代天线;首次使用该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各个传输单播封包,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发送传输封包给存取点之该天线;使用用于发送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该传输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各个确认先前发送的传输封包之接收封包,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来自存取点的接收封包之该天线;使用内设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后,未能成功地藉内设天线发送,则于替代天线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变更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该预定标准系考虑传输天线用以传送传输封包的成功情形、以及接收天线用以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7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传输天线。7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8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8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0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8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内设天线。8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硬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8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3项之方法,其中该硬体处理系依据发送传输封包的短期结果决定。8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未能成功地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后,改变传输天线。8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多次未能成功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后,将传输天线由内设天线改成替代天线。8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一段时间后,若经历该段时间未能成功地接收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8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比对计时器的运转値与时间长度値俾评估是否已经经过该段时间;以及若成功地接收到任何接收封包,则初始化计时器。8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已经连续错误接收两个接续的接收广播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9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封包包括个别包含接收塔台封包的接收广播封包。9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0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基于来自存取点的接收塔台封包预期到达时间,已经措施接续二接收塔台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9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于一段时间后,若经历一段时间未接收到接收塔台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9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成功地接收的接收单播封包,使用该用以接收单播封包之接收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确认接收单播封包之传输封包。9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的短期发送结果,改变该至少二天线的何者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9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连续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9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两次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9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发送传输单播封包时改变传输天线,直至达到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9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于该至少二天线之各天线发送传输单播封包两次,始于内设天线,直至达到发送传输单播封包的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9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8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放弃该传输单播封包的传输。10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9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则放弃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以较低资料速率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以及维持内设天线的指定。10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9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该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接收到任何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则若由内设天线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维持内设天线指定;以及否则,则将该至少二天线中之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改变成该至少二天线中接收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之该天线。10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将该至少二天线中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的天线改成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传输之该天线。1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2项之方法,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传输之天线包含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接收到任何确认先前送出的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的该天线。10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被指定作为内设天线之天线成为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用于接收的天线。1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4项之方法,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用于接收的天线包含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接收来自存取点的接收封包之该天线。106.一种于一通讯系统提供天线分集之方法,该通讯系统含有一传输装置,其于单一位置分别发送与接收多数传输及接收封包,该传输装置系配置成可透过传输封包及接收封包而与多数目的地传输装置通讯,该传输装置包括至少二天线,该方法包含: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广播内设天线;指定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其中该目的地内设天线及该广播内设天线不必为该至少二天线中之同一天线;使用该目的地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用于首次发送各传输单播封包,其中对任何传输封包,传输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发送传输封包之天线,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非为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之该天线系作为目的地替代天线;使用广播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而发送各个传输广播封包;使用用以发送先前送出的传输封包之传输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确认先前送出的传输封包之各个接收封包,其中对任何接收封包,接收天线为该至少二天线中用以收讯接收封包之天线;使用广播内设天线作为接收天线,收讯所有其它接收封包;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该传输单播封包经一或多次尝试而未能成功地藉目的地内设天线传输,则于目的地替代天线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以及回应于预定标准,将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改变为广播内设天线,该预定标准系考虑传输天线用于传送传输封包的成功情形、以及接收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10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传输天线。10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10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由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而改变接收天线。1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9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于该至少二天线间切换。1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该至少二天线之单一天线,检验该单一天线用于接收接收封包的成功情形,俾决定是否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1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预定标准,变更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1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其中该传输装置包含一行动台。1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4项之方法,其中各目的地传输装置分别包含一目的地行动台。1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4项之方法,其中该通讯系统为一指定网路。1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硬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硬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1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8项之方法,其中该硬体处理系依据传输单播封包的短期发送结果决定。1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各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成功地再度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后改变传输天线。1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经多次未能成功地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后,将传输天线由目的地内设天线改成目的地替代天线。1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软体处理,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广播内设天线,其中该软体处理藉由长时间检验天线的传输与接收结果而习得了解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可最佳传送传输封包以及接收接收封包。1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于一段时间后,若经历该段时间未能成功地接收封包,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一者被指定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比对计时器的运转値与时间长度値俾评估是否已经经过该段时间;以及若成功地接收到任何接收封包,则初始化计时器。1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已经连续错误接收二接续接收广播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之一指定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其中该接收封包包括分别包含接收塔台封包之接收广播封包。1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基于来自目的地传输装置之接收塔台封包预期到达时间,已经错失两个连续接收塔台封包,则变更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历一段时间后,若于该段时间未曾接收到广播封包,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之一指定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成功地接收的接收单播封包,使用该用于接收接收单播封包的接收天线作为传输天线,发送一确认该接收单播封包之传输封包。1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于一段时间后,若传输装置判定经历该段时间,该传输广播封包未被目的地传输装置所接收,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之一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经一段时间后,若经历该段时间有一定数目的来自目的地传输装置的接收单播封包已经被错误接收,则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之一被指定作为广播内设天线。1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其中使用广播内设天线作为传输天线而发送各个传输广播封包,允许位于另一位置的第一目的地传输装置(该第一目的地传输装置具有至少二目的地天线)了解该至少二目的地天线中之何者可有效接收来自该传输装置之传输广播封包。1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发送的短期结果,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1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连续再度发送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1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若回应于两次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而未能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改变传输天线。1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传输单播封包,于每隔一次发送传输单播封包时改变传输天线,直至达到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之总数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1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欲发送给目的地传输装置之一目的地传输装置的任何传输单播封包,尝试于该至少二天线之各天线发送该传输单播封包两次,始于目的地内设天线,直至传输单播封包之总发送次数到达为止、或直至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为止。1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未接收到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放弃该传输单播封包的传输。1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7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若回应于传输单播封包的发送,接收到任何确认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则任何随后传输单播封包首次被发送至一目的地传输装置时,使用该至少二天线中接收确认该传输单播封包的接收封包之该天线,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1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用于发送传输封包至任一目的地传输装置,将该至少二天线中被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之一,改成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用于传送给目的地传输装置之该天线。14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0项之方法,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中之最近成功地传送之天线,包含最近成功地接收任何来自目的地传输装置而其系确认先前发送的传输单播封包之接收封包之该天线。1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用于发送传输封包至任一目的地传输装置,将该至少二天线中被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之一,改成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用于由目的地传输装置接收之该天线。1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2项之方法,其中该至少二天线之最近成功地用于接收之天线,包含该至少二天线中最近成功地接收来自目的地传输装置之接收封包的该天线。1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任何目的地传输装置中之目的地传输装置,辨识该至少二天线中经实验已知可成功地与目的地传输装置通讯之对应个别天线。1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基于个别天线及目的地传输装置,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目的地内设天线。1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于全部个别天线及目的地传输装置,形成个别天线之天线表,以及参考该表对个别目的地传输装置,改变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被指定作为目的地传输天线。14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4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对于全部个别天线及目的地传输装置,形成个别天线之天线表,以及参考该表对个别目的地传输装置,参考该表改变传输天线。14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6项之方法,进一步包含:形成一表,该表对任何目的地传输装置,指示该至少二天线中之何者最近成功地透过传输单播封包而与目的地传输装置通讯。14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8项之方法,其中该表系由软体处理形成。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略图显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第一范例无线通讯网路结构;第2图为略图显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第二范例无线通讯网路结构;第3图为方块图显示根据第1及2图之范例网路之传输装置;第4图为流程图显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且于无线网路之存取点实施,第一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第5图为流程图显示第4图之第一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之一部分;第6图为流程图显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且于包括存取点之无线网路之行动台实施,第二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第7图为流程图显示第6图之第二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之一部分;第8图为流程图显示根据较佳具体实施例且于无线指定网路之行动台实施,第三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第9图为流程图显示第8图之第三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之一部分;以及第10图为流程图显示第8图之第三范例天线切换分集决策结构之另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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