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带光源的娱乐台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自带光源的娱乐台,其特征是在已有娱乐台台面上方设有一个与台面连接的顶置灯,在台面四周的边框内侧的凹槽内设有冷光光源。所述的光源可以通过直流电源直接使用民用供电电源,但以蓄电池作电源为好。本实用新型具有不受固定光源的限制,可随意在合适的地方打麻将或打扑克的优点,而辅设的冷光光源,既不刺眼,又可使娱乐者看清自己所持的麻将牌或扑克牌,减少了眼睛的疲劳,避免了失误。 | ||
申请公布号 | CN2559256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7.09 |
申请号 | CN02272297.1 | 申请日期 | 2002.08.06 |
申请人 | 林万荣 | 发明人 | 林万荣 |
分类号 | A47B25/00;A47B13/16 | 主分类号 | A47B25/00 |
代理机构 |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何本谦 |
主权项 | 1.一种自带光源的娱乐台,包括有一块台面(1)和台脚(12),其特征在于在台面(1)上方设有一个与台面(1)连接的顶置灯(2),在台面(1)四周边框(6)内侧的凹槽(7)内装有冷光光源(5)。 | ||
地址 | 香港九龙美孚新邨百老汇街20号/F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