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及集中管理系统
摘要 本发明之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判别纸钞的机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系一种使现金自动交易装置本体欲处理之纸钞范围与纸钞存入支付机构(纸钞判别部)能够处理之纸钞范围(进而纸钞收容库(卡匣)的纸钞种类)一致而可以加以使用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以及现金自动交易装置集中管理系统。在装置(本体控制部)设置显示现金自动交易装置本体欲处理之纸钞的范围之资讯,同时,在纸钞存入支付机构附加显示在纸钞判别部可以判别之纸钞范围的资讯,在使用开始时,检查装置欲处理之纸钞范围的资讯与纸钞存入支付机构所具有之判别范围资讯。在不一致之情形,不进入使用阶段,而更换卡匣、或变更装置处理之纸钞范围、或变更纸钞判别部。
申请公布号 TW540013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7.01
申请号 TW090130243 申请日期 2001.12.06
申请人 日立制作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门稔;奥名健二;松濑弘树
分类号 G07D9/00 主分类号 G07D9/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二段一二五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进行现金交易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特征为具有:存入支付货币之存入支付口;及判别货币之判别部;及收容货币,可以拆装在前述装置之卡匣;及对应被收容在设定于前述装置的前述卡匣之货币的金额种类,记忆使用前述装置的使用资讯,进行依据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之控制的控制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系设定或者变更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进而具有显示而且工作人员操作的工作人员面板,前述控制部系使用前述工作人员面板以设定或者变更前述使用资讯。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系由设定在前述装置的前述卡匣取得卡匣资讯,判断取得之前述卡匣资讯是否适合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在判断结果适合前述使用资讯之情形,记忆前述装置的使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在判断结果不适合前述使用资讯之情形,报告该不适合之旨意。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由设定在前述装置之卡匣资讯取得金额种类资讯,判断取得之前述卡匣资讯的前述金额种类资讯与预先记忆在前述使用资讯的前述金额种类资讯的一致或者不一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在判断结果一致之情形,依据前述使用资讯的前述金额种类资讯,使用前述装置。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进而具有显示而且工作人员操作之工作人员面板,前述控制部在判断结果一致之情形,在前述工作人员面板显示该不一致之旨意。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系包含显示:前述卡匣是否专用于收容由前述存入支付口所存入之货币,或者前述卡匣是否专用于收容由前述存入支付口所支付之货币,或者前述卡匣是否专用于收容在前述存入支付口所存入以及支付之货币之前述卡匣的种类资讯,前述控制部由设定在前述装置之前述卡匣取得相当于包含在所记忆的前述使用资讯之前述卡匣的前述种类资讯之资讯,同时,判断依据取得之资讯的使用是否适当。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系包含发行货币之*资讯,前述控制部由被设定在前述装置之前述卡匣取得相当于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的*资讯之资讯,同时,判断依据取得之资讯的使用是否适当。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系包含在前述判别部所判别之货币的范围之判别资讯,前述控制部由被设定在前述装置之前述卡匣取得收容之货币资讯,判断取得之前述货币资讯是否在前述判别资讯之范围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控制部系经常或以一定时间间隔监视被设定在前述装置之前述卡匣的资讯。14.一种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系具备进行货币的存入或者支付之存入支付机构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特征为:具有:控制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之本体控制部,前述存入支付机构具有:存入或者支付货币之存入支付口;及判别由前述存入支付口所存入之货币的判别部;及暂时保管在前述判别部所判别之货币的暂时保管部;及因应前述判别结果,收容货币而且可以拆装于前述存入支付机构之复数的卡匣;及控制前述存入支付机构之控制部,前述存入支付机构的前述控制部由被设定在前述存入支付机构之前述卡匣取得卡匣资讯,同时,将取得之前述卡匣资讯发送给前述本体控制部,前述本体控制部取得由前述控制部所发送之前述卡匣资讯,同时将所记忆之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使用资讯发送给前述存入支付机构。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本体控制部或者前述存入支付机构的前述控制部经常或者以一定时间间隔监视被设定在前述存入支付机构之前述卡匣的拆下、安装。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在藉由前述监视而检测前述卡匣的再设定之情形,前述本体控制部再度取得由前述控制部所发送之前述卡匣资讯,同时判断是否适用于所记忆之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前述使用资讯。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本体控制部取得由前述控制部所发送之前述卡匣资讯之中的金额种类资讯,判断该取得之前述金额种类资讯是否适合于所记忆之前述使用资讯。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本体控制部再判断适合于前述使用资讯之情形,依据前述使用资讯,进行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使用,前述本体控制部在判断不适合于前述使用资讯之情形,报告该不适合之旨意。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记载之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其中前述存入支付机构之前述控制部取得记忆在前述本体控制部之前述使用资讯,判断前述卡匣资讯是否适合。20.一种集中管理系统,其系具有现金自动交易装置与透过网路连接复数的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之中心装置之集中管理系统,其特征为:前述中心装置系收集、管理每一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地显示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应处理之货币范围之资讯;及显示收容在被设定于前述现金自动交易装置之卡匣的货币量之资讯。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显示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外观图。图2系显示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控制关系之控制方块图。图3系显示纸钞存入支付机构的控制关系之控制方块图。图4系显示纸钞存入支付机构的机构部之构成的侧面图。图5系显示在现金自动交易装置设定使用有关之资讯(使用资讯)之方法图。图6系显示保留在纸钞存入支付机构所装置的卡匣的记忆装置之卡匣资讯图。图7系显示在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本体控制部、纸钞存入支付机构、以及纸钞卡匣之记忆装置之间的资讯的流动图。图8系说明图7所示之资讯的交换与检查方法之具体的动作之一例的流程图。图9系再设定纸钞卡匣之情形的处理流程图。图10系显示国别资讯与金额种类资讯之对应表之一例图。图11系说明现金自动交易装置的集中管理系统的实现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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