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背光装置,其包含:一主体;一组灯管,该组灯管包含复数支灯管,其中该组灯管的每一灯管具有两端部以及二导电末端(conductive terminal),该组灯管系配置使得该组灯管的每一支灯管的其中一导电末端与该组灯管的另一支灯管的其中一导电末端紧邻,且大致呈一直线排列;以及复数个支撑件,该复数个支撑件系分别设在该主体之相对二内侧以及介于该组灯管的每一支灯管与另一支灯管之间,系用以将该组灯管的每一支灯管之其中一导电末端电性连接于一电源并且将该组灯管固定于该主体内。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每一支撑件都具有一洞用以容纳该组灯管之一端部以及具有一导电部(conductive portion)设于该洞中用以机械性地并且电性地连接于该灯管的导电末端之一。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至少一个支撑件具有一洞贯穿该支撑件用以容纳两个灯管的端部之一以及一导电部设于该洞中用以机械性地并且电性地连接于该两个灯管的导电末端。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支撑件系被分成第一组以及第二组,每一第一组的支撑件都具有一洞用以仅容纳一个灯管之一端部以及一导电部(conducive portion)设于该洞中用以机械性地并且电性地连接于该灯管的导电末端之一,并且每一第二组的支撑件都具有一洞用以容纳两个灯管的端部之一以及一导电部设于该洞中用以机械性地并且电性地连接于该两个灯管之导电末端。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3或4项之背光装置,另包含一绝缘夹件(clamp)于该支撑件上用以施压于导电部上,藉此有助于将灯管的导电末端固定于支撑件上。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组灯管中有两个相邻灯管的互相紧邻之二个导电末端系连接至该电源之参考电压端(reference voltage terminal)以及该两个灯管有二个互相远离之导电末端系连接至该电源之用以提供一高于该参考电压之电压的高压端。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灯管的导电末端系为一引线(lead wire)。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另包含一组灯管与该组灯管并排(side by side)配置。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两组灯管各包含一长灯管以及一短灯管,且该两组灯管其中一组的长灯管与另一组灯管的短灯管相邻,使得分别用以固定该两组灯管之彼此接近的导电末端之支撑件系为彼此交错排列。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主体系包含:一外壳;一反射板设于该灯管与该外壳之间;以及一扩散板,其中该反射板将来自灯管之光线反射到该扩散板。11.一种背光装置,其包含:一主体;一灯管,其具有两端部以及二导电末端;以及至少两个支撑件,该两个支撑件分别对应该灯管两端之导电末端且设于该主体之相对二内侧,其中每一支撑件都具有一洞用以容纳该灯管之一端部以及一导电部(conductive portion)设于该洞中用以机械性地并且电性地连接于该灯管的导电末端之一,并且将该灯管固定于该主体内。1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背光装置,另包含一绝缘夹件(clamp)于该支撑件上用以施压于导电部上,藉此有助于将灯管的导电末端固定于支撑件上。1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灯管的导电末端系为一引线。1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背光装置,另包含一灯管与该灯管并排(side by side)配置。1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背光装置,其中该主体系包含:一外壳;一反射板设于该灯管与该外壳之间;以及一扩散板,其中该反射板将来自灯管之光线反射到该扩散板。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为传统之冷阴极萤光灯以及连接导线的简图;第2图:系为根据本创作一实施例之背光装置之立体分解图;第3图:系为根据本创作一实施例之背光装置之灯管以及用以固定灯管之支撑件的立体放大图;第4图:系为根据本创作另一实施例之背光装置之立体分解图;以及第5图:系为根据本创作另一实施例之背光装置之立体分解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