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及其装置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及其装置,该方法主要是由玩家在该游戏装置上扮演一主角,并选择至少一虚拟配角,使该主角可以一对多方式与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在该游戏装置中进行一游戏竞赛,而由该游戏装置根据竞赛结果判断胜负后,由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进行加减分动作之后,游戏装置检视该主角之现有分数是否够支付该至少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是则重覆该游戏,否则终止该游戏。
申请公布号 TW536412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11
申请号 TW090132367 申请日期 2001.12.26
申请人 泰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杨南平
分类号 A63F13/00 主分类号 A63F1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该方法包括下列步骤:a.由玩家在该游戏装置上扮演一主角,并选择至少一虚拟配角;b.由该主角与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在该游戏装置中以一对多方式进行一游戏竞赛,并由该游戏装置根据游戏结果进行胜负判断后,对该主角及至少一虚拟配角进行加减分动作;c.游戏装置检视该主角之现有分数是否够支付该至少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是则重覆步骤b,否则终止该游戏。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在步骤b中,于游戏开始之前,该主角须设定最大押分,以作为游戏装置中该至少一虚拟配角押分的依据。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在步骤c中,当有两位以上之虚拟配角时,当该主角之现有分数不足以支付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时,则终止该游戏,否则该游戏装置即由该等虚拟配角中增减至少一虚拟配角至该主角之现有分数足以支付的数量后,重覆步骤b。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在步骤b中,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加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即相对减少,而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减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即相对增加。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在步骤a之前更包括一供玩家由多项游戏中选取一游戏之游戏选择步骤a1。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在步骤b与步骤c之间更包括一询问玩家是否继续进行该游戏之步骤c1,是则进行步骤c,否则重覆步骤a1至步骤c1间之该等步骤。7.一种电脑可读取之记录媒体,其可被载置于一具有一显示幕之电脑上做为一游戏机,且该记录媒体中记录有一使该游戏机动作并显示影像在其显示幕上之程式码,该程式码可于该游戏机中执行如下之处理:前置处理,系将由玩家扮演之一主角显示在游戏机之显示幕上的一特定位置,并将由玩家选取之至少一虚拟配角显示在游戏机之显示幕上的一与该主角对立之相对位置;游戏处理,系使游戏机中该主角与该至少一虚拟配角以一对多方式进行一游戏竞赛,并根据该竞赛结果进行胜负判断后,由该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进行加减分动作后,检视该主角目前的分数是否足以支付该至少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是则重覆该游戏,否则终止该游戏;及显示处理,系将上述游戏处理过程之影像显示在该游戏机之显示幕上。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电脑可读取之记录媒体,其中该游戏处理更包括在游戏开始之前,要求该主角设定最大押分,以作为该至少一虚拟配角押分的依据。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电脑可读取之记录媒体,在该游戏处理中,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加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会相对减少,而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减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则相对增加。10.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电脑可读取之记录媒体,在该游戏处理中,当有两位以上之虚拟配角时,当该主角之现有分数不足以支付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时,则终止该游戏,否则由该等虚拟配角中淘汰至少一虚拟配角至该主角之现有分数足以支付的数量后,重覆该游戏。1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电脑可读取之记录媒体,在该前置处理及游戏处理之间,更包括一提供多项游戏供玩家从中选取一游戏之游戏选取处理。1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电脑可读取之记录媒体,在该游戏处理中,于每次游戏结束时,即询问玩家是否继续进行该游戏,是则检视该主角目前之分数,否则即执行该游戏选取处理。13.一种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该游戏装置具有一显示幕及一供玩家操作之输入机构,该电路板上载置有一记录媒体,该记录媒体记录有一可驱使该游戏装置动作并显示影像在其显示幕上之程式码,且该程式码可于该游戏装置中执行如下之处理:前置处理,系将由玩家扮演之一主角显示在游戏装置之显示幕上的一特定位置,并将由玩家选取之至少一虚拟配角显示在游戏装置之显示幕上的一与该主角对立之相对位置;游戏处理,系使游戏装置中该主角与该至少一虚拟配角以一对多方式进行一游戏竞赛,并根据该游戏结果进行胜负判断后,由该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进行加减分动作后,检视该主角目前的分数是否足以支付该至少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是则重覆该游戏,否则终止该游戏;及显示处理,系将上述游戏处理过程之影像显示在该游戏装置之显示幕上。1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其中在该程式码之游戏处理中,更包括在游戏开始之前,该玩家(即主角)可由该游戏装置之输入机构设定最大押分,以作为该至少一虚拟配角押分的依据。1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其中在该程式码之游戏处理中,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加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会相对减少,而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减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则相对增加。16.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其中在该程式码之游戏处理中,当有两位以上之虚拟配角时,当该主角之现有分数不足以支付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时,则终止该游戏,否则由该等虚拟配角中淘汰至少一虚拟配角至该主角之现有分数足以支付的数量后,重覆该游戏。17.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其中在该程式码中之前置处理与游戏处理之间,更包括一提供多项游戏供玩家藉由该输入机构从中选取一游戏之游戏选取处理。18.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其中在该程式码之游戏处理中,于每次游戏结束时,即询问玩家是否继续进行该游戏,是则检视该主角之目前分数,否则即执行上述之游戏选取处理。19.依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可置换地插置在一游戏装置上之电路板,其中该电路板可被制成一卡匣之形态,且该游戏装置可以是一可供该卡匣可插拔地插置之可携式电子装置。20.一种执行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之游戏装置,包括:一输入单元,可供玩家操作以控制该游戏装置;一游戏处理单元,系依据上述输入单元之输入内容执行一游戏处理;及一显示单元,系将上述游戏处理单元之游戏处理过程显示出来;而上述之游戏处理单元是供玩家在该游戏装置上扮演一主角,并选择至少一虚拟配角,然后由该主角与该至少一虚拟配角以一对多方式进行一游戏竞赛,并由该游戏结果进行胜负判断后,由该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进行加减分动作之后,检视该主角之现有分数是否够支付该至少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是则重覆该游戏,否则终止该游戏。21.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执行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之游戏装置,其中在该游戏处理单元执行之前,该玩家须先藉由该输入单元设定最大押分,以作为该至少一虚拟配角押分的依据。22.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执行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之游戏装置,当选取的虚拟配角有两位以上时,于该游戏处理单元执行游戏处理时,当检视该主角之现有分数不足以支付一虚拟配角的最大可能付出分数时,则终止该游戏,否则由该等虚拟配角中淘汰至少一虚拟配角至该主角之现有分数足以支付的数量后,重覆该游戏。23.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执行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之游戏装置,于该游戏处理单元执行游戏处理时,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加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即相对减少,而当主角对该至少一虚拟配角减分时,主角本身之分数即相对增加。24.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所述之执行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之游戏装置,其中在该游戏处理单元中更包括多项游戏可供玩家藉由该输入单元从中选取一游戏。25.依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所述之执行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中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之游戏装置,其中在该游戏处理单元之游戏处理中,于每次游戏结束时,即询问玩家是否继续进行该游戏,是则检视该主角之目前分数,否则玩家可藉由该输入单元重新选取该游戏处理单元中之一游戏交由该游戏处理单元执行之。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是本发明由玩家取代传统游戏装置电脑所扮演角色的游戏执行方法及其装置之一较佳实施例的游戏装置之外观图;第二图是第一图显示之游戏装置的内部系统电路方块图;及第三图是本实施例之一做为说明例子之游戏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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