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控制骨科用石膏组成物操作时间的方法及其组成物
摘要 一种控制骨科用石膏组成物操作时间的方法,其包括:使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混合,并均匀搅拌,以形成半固结状,作为注入式骨科用石膏,其中该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之重量比实质上为4:1至1:5,其特征在:该水溶液中含多羟及至少一种选自多醣、聚乙烯醇或其混合物所构成之助固化物料,其中该水溶液中,水和该多羟之容积比实质上为25:1至2:1,而该助固化物料在该水溶液中之含量实质上为0.2至2wt%。
申请公布号 TW534805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01
申请号 TW090119418 申请日期 2001.08.08
申请人 林圣富 发明人 张汉钊;林智一;薛文景;潘宏维;林圣富
分类号 A61B17/56 主分类号 A61B17/5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展俊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二段二○三号四楼;林圣富 台北市大安区和平东路二段二○三号四楼
主权项 1.一种控制骨科用石膏组成物操作时间的方法,使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混合,并均匀搅拌,以形成半固结状,作为注入式骨科用石膏,其中该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之重量比实质上为4:1至1:5,其特征在:该水溶液中含多羟及至少一种选自多醣、聚乙烯醇或其混合物所构成之助固化物料,其中该水溶液中,水和该多羟之容积比实质上为25:1至2:1,而该助固化物料在该水溶液中之含量实质上为0.2至2wt%。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之水和多羟容积比实质上为10:1至10: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水溶液之水和多羟容积比实质上为20:3至4: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多羟为甘油、乙二醇、丙二醇、聚乙二醇。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或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4至1.5wt%。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4至1.5wt%。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6至1.2wt%。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6至1.2wt%。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为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或羟乙基纤维素。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为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或羟乙基纤维素。11.一种骨科用石膏组成物,其含重量比实质上为之骨科用石膏和水溶液,其特征在:该水溶液中含多羟及至少一种选自多醣、聚乙烯醇或其混合物所构成之助固化物料,其中该水溶液中,水和该多羟之容积比实质上为25:1至2:1,而该助固化物料在该水溶液中之含量实质上为0.2至2wt%。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之水和多羟容积比实质上为10:1至10:3。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水溶液之水和多羟容积比实质上为20:3至4:1。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12或13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多羟为甘油、乙二醇、丙二醇、聚乙二醇。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12或13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4至1.5 wt%。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4至1.5wt%。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6至1.2wt%。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之含量实质上为水溶液的0.6至1.2wt%。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为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或羟乙基纤维素。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所述之组成物,其中该助固化物料为甲基纤维素、乙基纤维素或羟乙基纤维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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