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真空包装产品的设备和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真空包装在一种软性包材(2)中之产品(1)的设备,其包括有:装置(6,7),用来从未密封之包材内(2)抽除空气,产品(1)被置于未密封之包材内(2);装置(18,19),用来在一个外形中于该抽除空气时可扣合该未密封之包材(2)之可密封接口(3a,3b),因而使该可密封接口(3a,3b)不会有明显地之起皱;以及装置(33,34),用来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在外形中之该未密封之包材(2)的可密封接口(3a,3b)进行密封。
申请公布号 TW534888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01
申请号 TW091107441 申请日期 2002.04.12
申请人 安全传送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马丁多明尼克史密斯生;大卫理查生;田朱潭
分类号 B65B31/02 主分类号 B65B3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金涂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李明宜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七十七号八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真空包装产品在软性包材中的设备,其包括有:装置,用来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除空气,产品被置于未密封之包材内;装置,用来在一个外形中于该抽除空气时可扣合该未密封之包材之可密封接口,因而使该可密封接口不会有明显地之起皱;以及装置,用来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在构形中之该未密封之包材的可密封接口密封。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设备,其中用来在抽除空气时可扣合该未密封之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之装置,包括有一个元件用来与未密封之包材在接口之二或多个位置上接合,并且施加张力到该二或多个位置上之接口,使该接口被拉成彼此平行对齐,因而明显地可免于起皱。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设备,其中该元件包括指状构造,其可以第一相互之间的分开距离而被插入包材部之开口,并且随后相互之间移开到一个第二,更大之隔开距离,其乃相当于由包材部之开口尺寸所容许之最大隔开距离。4.一种用于真空包装多数个产品在一种软性包材中成所需之包装外形的设备,产品在真空包装时可相对于彼此而移动,此设备包括有:装置,用来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除空气,产品被置于未密封之包材内:装置,位于含有产品在内之未密封包材的外侧,用来将产品在该需要之外形中包在包材之内,以进行空气之抽除;以及装置,用来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该未密封包材的可密封接口密封。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设备,其中用来将产品在该需要之外形中包在包材之内的装置,包含有一个压力件位于软性包材之外侧,此压力件在真空包装时最好以连续的方式使包材之一部份抵住对向之表面,以夹住位于包材内之产品。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设备,其中压力件包括一个气压作动之压力板。7.一种用于真空包装可压缩产品在包材中的设备,其包括有:装置,用来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除空气,产品被置于未密封之包材内;装置,位于含有产品在内之未密封包材的外侧,用来在从包材内抽除空气之前将包材内之产品压缩,因而使陷于包材及产品中之空气,可在空气从包材内被抽除之前,被推出包材及/或产品之外;以及装置,用来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在外形中之该未密封之包材的可密封接口密封。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设备,其中用来压缩产品的装置包括有一个压力件位于软性包材之外侧,此压力件在真空包装时最好以连续的方式使包材之一部份抵住对向之表面,以夹住位于包材内之产品。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设备,其中压力件包括一个气压作动之压力板。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7项之设备,其中用来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除空气的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空气抽出通道,其具有第1端位于软性封装中之可密封接口之间,并且可被连接到一个吸入源,以从软性封装之内部抽除空气。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设备,其中吸入源包括一个真空泵。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设备,其中每个抽出通道在第1端具有多数个穿孔。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7项之设备,其中用来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在外形中之该未密封之包材的可密封接口密封之装置,包括一种加热密封装置。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设备,其中加热密封装置包括一个狭长可加热元件,其抵住一个对向之第2元件,其亦可选择性地可加热,而未密封包材的可密封接口被介入于两个元件之间。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设备,其中一个被加热元件被装设成与支持元件相连,以做为一个热切刀,其可将超出密封之外的包材材料之任何剩余部份切除。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设备,其中加热是以电力进行。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设备,其中电力加热仅在当加热元件与包材物接触时被提供。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设备,其中所有的加热元件是同时地被作动。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7项之设备,其中该设备设置有一个支持表面,在使用时其上装设有该产品。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设备,其中支持表面包括一个刚性平面板,其被支持在靠近设备之操作零件之处,其尺寸大于产品与未密封包材之组合。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7项之设备,其中提供有一个装置被用来使产品在被置于软性包材之前被压缩。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设备,其中压缩装置包括有一个压力元件配置成抵住产品上表面之一部份,并且将其压缩抵住一个设置在该产品下方之对应元件。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设备,其中压力件包括一个气压作动之压力板。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7项之设备,其中设备另外包括有夹住装置,其用途及定位为可以气密方式将未密封之包材物之接口,在一个位于包材物之接口欲密封之地点与包材物之周围之间彼此夹住。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设备,其中夹住装置包括有一对成对向之夹件设置,在包材物之接口之对向侧上,夹件可彼此对向地移动靠近或离开,以促进包材物之可密封接口之夹住或释放。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设备,其中设备另外包括有第2夹住装置与第1夹住装置隔开,并且其用途及定位为可以气密方式将未密封之包材物之接口,在一个位于含在其中之产品与包材物之接口欲密封之地点之间彼此夹住。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设备,其中第2夹住装置包括有一对成对向之夹件设置,在包材物之接口之对向侧上,夹件可彼此对向地移动靠近或离开,以促进包材物之可密封接口之夹住或释放。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设备,其中每个夹住装置为以气密方式而与介于该夹住装置之间的设备零件之形状一致之材料所制成。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6项之设备,其中每个夹住装置为以气密方式而与介于该夹住装置之间的设备零件之形状一致之材料所制成。30.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设备,其中支持表面平行于压缩装置,并且两者可彼此移动靠近或离开。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设备,其中支持表面包括有一个气压作动件。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0项之设备,其中设备另外包括有压力板,其被配置成从侧边及从后面抵住产品。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1项之设备,其中设备另外包括有压力板,其被配置成从侧边及从后面抵住产品。34.一种用于真空包装产品在软性包材中的方法,其此方法以任何适当顺序包括有:(a)将产品安置在一个未密封软性包材之中,并且若需要时选择性地将多数个未包装之产品包装在包材内成所需包装外形,并且/或压缩在包材内之产品;(b)扣合该未密封之包材之可密封接口,因而使该之可密封接口不会有明显地之起皱;(c)将空气抽出装置插入于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之间;(d)将该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以气密方式在该扣合条件下,夹住于该空气抽出装置周围,若需要时可选择性地调整该扣合条件,以避免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之明显地起皱;(e)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出空气,产品即装设在其中。35.一种用于真空包装多数个产品在软性包材中成所需包装外形的方法,产品在真空包装时可相对于彼此而移动,此方法以任何适当顺序包括有:(a)将多数个产品安置在一个未密封软性包材成所需的包装外形;(b)在包材外侧施加压力在产品上而将产品封住在所需的包装外形中,压力用来防止非所需之产品移动,并且若需要的话可选择地压缩在包材内之产品;(c)将空气抽出装置插入于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之间;(d)将该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以气密方式在该扣合条件下,夹住于该空气抽出装置周围;(e)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出空气,产品即装设在其中;(f)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该未密封包材的可密封接口密封,此方法又包括:(g)扣合该未密封之包材之可密封接口,因而使该可密封接口不会有明显地之起皱。36.一种用于真空包装产品在软性包材中的方法,此方法以任何适当顺序包括有:(a)将产品安置在一个未密封软性包材之中;(b)在产品与包材之可密封接口之间的未密封软性包材之内置入一种材料之薄膜,至少其一部份明显地对包材材料为非黏着性;(c)从未密封之包材内抽出空气,产品即装设在其中;(d)在该抽除空气之后,以气密方式将该未密封包材的可密封接口密封;因而产品及材料之薄膜被封住在软性包材中,其紧贴在产品及材料之薄膜上。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36项中任一项之方法,其中软性包材是从多数层之塑胶材料所形成。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方法,其中塑胶材料包括聚乙烯薄膜。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显示真空包装设备之透视图;第2图为显示第1图之设备的前视图;第3图为显示第1图之设备的顶视图;第4图为显示第1图之设备的侧视图;第5图为显示第1图之设备的横杆部之细部以及相关之空气抽除管及指部,及气动动力系统,其中指部在其(a)相当靠近在一起(b)相当远离之条件下的透视图;第6图为显示真空包装方法之首先两个步骤(a)及(b)之简化透视图;第7图为显示开始于第6图中之真空包装方法之次两个步骤(a)及(b)之简化透视图;第8图为显示开始于第6图并连续于第7图中之真空包装方法之次三个步骤(a),(b)及(c)之简化透视图;第9图为显示开始于第6图并连续于第7及8图中之真空包装方法之最后三个步骤(a),(b)及(c)之简化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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