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骨接合术用的骨板
摘要 一种用于骨接合术用的骨板(1)。它具有一上侧(2)、一个朝向骨那一边的下侧(3)、及数个孔(5),该孔(5)将该上侧(2)与下侧(3)连接,且沿骨板纵轴(4)设置,且具中心轴(6),该孔(5)用于容纳骨螺丝(10)。其中二个孔(5)有一个空心锥形的环凸(Wulst),该环凸突伸超出该下侧(3)突出来,对中心轴成同心。此骨板---即使在板厚度较薄的场合也---可使螺丝锁固作用有确实的角向-与轴向稳定性。
申请公布号 TW534806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6.01
申请号 TW090110384 申请日期 2001.05.01
申请人 辛第斯股份公司 库尔 发明人 罗伯特 佛瑞格;罗伯特 费鲁斯
分类号 A61B17/58 主分类号 A61B17/5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二段一一二号九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骨接合术用的骨板(1),具有一上侧(2)、一个朝向骨那一边的下侧(3)、及数个孔(5),该孔(5)将该上侧(2)与下侧(3)连接,且沿骨板纵轴(4)设置,且具中心轴(6),该孔(5)用于容纳骨螺丝(10),其中二个孔(5)有一个空心锥形的环凸(Wulst),该环凸突伸超出该下侧(3)突出来,对中心轴成同心,其特征在于:该骨板(1)设计成一体。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骨板,其中:该具有一环凸(8)的孔(5)设有一内螺纹(7),该内螺纹(7)宜为圆筒形。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具有一环凸(8)的孔(5)朝向下侧(3)呈锥形变窄。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3项的骨板,其中:该内螺纹(7)朝向下侧(3)呈锥形变窄。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的骨板,其中:该呈锥形变窄的内螺纹(7)的锥形角度(13)为5~50,且宜10~30。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内螺纹(7)为一种单向螺纹。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的骨板,其中:该单向的内螺纹的螺距在0.4~1.5mm之间,且宜在0.60~1.25mm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内螺纹(7)为一种双向螺纹。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的骨板,其中:该双向的内螺纹的螺距在0.2~1.5mm之间,且宜在0.3~0.8mm之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骨板在具有环凸(8)的孔(5)的区域的厚度比孔间区域的厚度更厚。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的骨板,其中:骨板在具有环凸(8)的孔(5)的区域的厚度为这些孔之间的区域的厚度的1.1 ~4.0倍,且宜为1.5~2.0倍。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环凸(8)突伸出下侧外0.1~3.0mm,且宜0.5~1.0mm。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环凸(8)从骨板(1)离开呈空心锥形变窄。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的骨板,其中:空心锥形的环凸(8)的外锥形角度为5 ~120,且宜为40~100。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该骨板(1)的厚度在具有环凸(8)的孔(5)之间的孔间区域的厚度为0.8~1.2 mm。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的骨板,其中:该骨板(1)的厚度在具有环凸(8)的孔(5)之间的孔间区域的厚度为0.8~1.2 mm。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第2项的骨板,其中:具有环凸(8)的孔(5)的中心轴(6)大致设成垂直于上侧(2),且宜互相平行延伸。18.一种固定装置,其具有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骨板,其中:该装置至少包含二个具锥形螺丝头(11)的骨螺丝(10),该骨螺丝(10)具一外螺纹。19.一种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的固定装置,其中:该锥形螺丝头(11)的锥形角度(15)相当于该锥形内螺纹(7)的锥形角度(13)。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经本发明的骨板的纵剖面图,具有一根放入其中的骨螺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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