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阴极射线管之玻璃灯泡和阴极射线管装置
摘要 在一已揭露之供阴极射线管(CRT)用之玻璃灯泡中,一漏斗单元具有小于传统装置之深度。供CRT用之此玻璃灯泡包括具有面板萤幕之面板单元、固持电子枪之颈部单元、极具有类似漏斗形状之漏斗单元,且此面板单元与颈部单元系藉由漏斗单元而桥接。在此玻璃灯泡中,漏斗单元系由数个玻璃构件所形成,且此等数个玻璃构件之每一者的最大至最小厚度比例系被设计为位于适于供使用冲压生产玻璃构件之范围内。
申请公布号 TW533448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5.21
申请号 TW090111499 申请日期 2001.05.14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电气硝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樱井浩;若园弘美;教野政也;桑原耕治
分类号 H01J29/86 主分类号 H01J29/8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三段二四八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阴极射线管之玻璃灯泡,其包含:一具有一面板萤幕之面板单元;一固持一电子枪之颈部单元;及一具有一类似漏斗形状之漏斗单元,其中该面板单元与该颈部单元系藉由该漏斗单元而桥接,其中该漏斗单元系由数个玻璃构件研形成,该等数个玻璃构件包括至少一位于该漏斗单元之一侧上之第一玻璃构件及一位于该颈部单元之一侧上之第二玻璃构件,且各该数个玻璃部件之一最大至最小厚度比例系被设计为在一适于使用冲压生产该等数个玻璃部件之范围内,该最大至最小厚度比例系为一最厚部分之厚度与一最薄部分之该厚度的比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该等数个玻璃构件系藉由使用一符合EIAJ(日本电子工业协会)LOF-03之玻璃材料而准备,且在各该数个玻璃构件中,最大厚度实质上并未大于最小厚度的五倍。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该等数个玻璃构件中之至少一者系被设计为被物质性强化。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该物质性强化系藉由空气冷却一藉由冲压一玻璃构件、再次将该玻璃构件加热至一低于一退火点20至40℃之温度、及缓慢冷却该玻璃构件而实施。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该等数个玻璃构件系藉由与一玻璃熔块密封而接合,使得该玻璃灯泡之内部被保持于一真空状态。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该漏斗单元系由(a)欲与该面板单元接合之该第一玻璃构件及(b)欲与该颈部单元接合之该第二玻璃构件等二玻璃构件所形成,该面板单元与该颈部单元系由一玻璃材料制成,且其中该第一玻璃构件与该第二玻璃构件系接合于一包括一位于实质上垂直于一管轴方向之一假设平面上之该漏斗单元之一周边上的一弯曲点的位置。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该第一玻璃构件具有实质上与由该面板单元移除之一特定部分之形状相同之形状。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欲与该面板单元接合之该第一玻璃构件系被形成于一供件且系被设计为物质性强化,该面板单元系由一玻璃材料所制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一铅接头系(a)连接至一形成于该漏斗单元之一内部表面上之电极,且(b)系经由一密封部分延伸至该玻璃灯泡之外部,该密封部分系位于该等数个玻璃构件被接合之至少二输出处。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玻璃灯泡,其中形成该面板单元之一面板单元玻璃构件系被设计为物质强化的。11.一种用于阴极射线管之玻璃灯泡,其包含:一具有一面板萤幕之面板单元;一固持一电子枪之颈部单元;及一具有类似漏斗形状之漏斗单元,其中该面板单元与该颈部单元系藉由该漏斗单元而桥接,其中物质性强化玻璃系被使用于该漏斗单元之至少一部份内。12.一种用于阴极射线管之玻璃灯泡制造方法,其包括:一具有一面板萤幕之面板单元;一固持一电子枪之颈部单元;及一具有类似漏斗形状之漏斗单元,其中该面板单元与该颈部单元系藉由该漏斗单元而桥接,该制造方法包含:一玻璃构件准备步骤,用以准备至少一供该漏斗单元用之物质性强化玻璃构件,该漏斗单元系由数个玻璃构件所形成;及一玻璃灯泡形成步骤,用以由该等数个包括由该玻璃准备步骤中所准备之该玻璃构件的玻璃构件形成该玻璃灯泡。13.一种阴极射线管装置,其包含:一供该阴极射线管用之玻璃灯泡,包括:一具有一面板萤幕之面板单元;一固持一电子枪之颈部单元;及一具有类似漏斗形状之漏斗单元,其中该面板单元与该颈部单元系藉由该漏斗单元而桥接,其中该漏斗单元系由数个玻璃构件所形成,该等数个玻璃构件至少包括一位于该面板单元之一侧上的第一玻璃构件及一位于该颈部单元之一侧上的第二玻璃构件,且该等数个玻璃构件中之每一个的一最大至最小厚度比例系被设计为位于一适于使用冲压用以生产该等数个玻璃构件之范围内,该最大至最小厚度比例系为一最厚部分之厚度与一最薄部分之厚度的一比例。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阴极射线管装置,其中该等数个玻璃构件系藉由使用一符合EIAJ(日本电子工业协会)LOF-03之玻璃材料而准备,且在该等数个玻璃构件之每一个中,该最大厚度实质上并未大于该最小厚度之五倍。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阴极射线管装置,其中该等数个玻璃构件之至少一者系被设计为物质性强化的。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阴极射线管装置,其中该等数个玻璃构件系藉由与一玻璃熔块密封而接合,使得该玻璃灯泡之内部被保持于一真空状态。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阴极射线管装置,其中一铅接头系(a)连接至一形成于该漏斗单元之一内部表面上之电极,且(b)系经由一密封部分延伸至该玻璃灯泡之外部,该密封部分系位于该等数个玻璃构件被接合之至少二输出处。18.一种阴极射线管装置,其包含:一供该阴极射线管用之灯泡,其包括:一具有一面板萤幕之面板单元;一固持一电子枪之颈部单元;及一具有类似漏斗形状之漏斗单元,其中该面板单元与该颈部单元系藉由该漏斗单元而桥接,其中物质性强化玻璃系被使用于该漏斗单元之至少一部份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一横截面示意图以显示传统CRT玻璃灯泡的范例架构;第2图为一横截面示意图显示在本发明之实施例中供CRT用之玻璃灯泡的具体架构;第3图显示在本发明之实施例中,当产生一个经物质性强化的玻璃构件时在处理时序与玻璃温度间的关系;以及第4图为一横截面示意图,显示一当供漏斗单元用之一玻璃构件的原始构件实质上成形为相同于供面板单元用之一玻璃构件时,供CRT用的玻璃灯泡的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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