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在移动通信网内A-Bis和A接口上传送用户数据 | ||
摘要 | 首先将一个同步帧按全球移动系统(GSM)08.60规范格式化后发送。在代码转换器/速率适配器单元(TRAU)(40)和为移动台(60)服务的特定基站收发信台(BTS)(50)之间完成初始同步过程后,利用经修改的GSM08.60帧传送更多的用户数据净荷通过所建立的通信链路。经修改的帧以用户数据代替包括在按GSM08.60格式化的数据帧内的一些同步比特,从而将数据净荷从传统的13.5Kbit/s增加到更为所需的14.4Kbit/s,但并不改变IWF和BTS(50)支持的标准的16Kbit/s的传输率。 | ||
申请公布号 | CN1109420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5.21 |
申请号 | CN97199697.0 | 申请日期 | 1997.10.28 |
申请人 | 艾利森电话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S·永;P·加亚斯 |
分类号 | H04B7/26;H04Q7/24 | 主分类号 | H04B7/26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邹光新;李亚非 |
主权项 | 1.一种在移动台和通信网之间传送用户数据的通信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一个与所述通信网交流用户数据的第一通信节点;一个与所述移动台交流用户数据的第二通信节点;一个速率适配器;一个将所述第一通信节点与所述速率适配器相连的第一通信链路;一个将所述第二通信节点与所述速率适配器相连的第二通信链路;一个包括能在所述第二通信链路上传送的第一同步数据的第一帧,用来建立和同步所述第二通信节点和所述速率适配器之间的通信;以及一个能在所述第二通信链路上传送的第二帧,用来在所述第二通信节点和所述速率适配器之间传送用户数据,所述第二帧具有比在所述第一帧内能容纳的更大的用户净荷,因为所述第一帧内的第一同步数据有一部分用附加用户数据代替,其中所述用户数据包括所述附加数据。 | ||
地址 | 瑞典斯德哥尔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