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婴儿车之骨架结构
摘要 本创作系为一种新型之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尤指本创作具有一对支撑管,该支撑管之两端系直接枢接于手把支架与后轮支架上,而后轮支架系为一体成型具同时具有一后脚管与向上延伸之座位段,以此之与手把支架、关节组与前轮支架形成三角互锁之稳定骨架,俾使本创作具有较安全与较稳固之骨架配置;另本创作之可由该后轮支架之座位段直接穿置座布,亦可减少附加管件,使本创作之车架结构较为简单,亦使本创作在组装上较为简易者。
申请公布号 TW532336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5.11
申请号 TW091200100 申请日期 2002.01.09
申请人 育丰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而瑞;林龙吟;张志荣
分类号 B62B7/06 主分类号 B62B7/0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可包括:一手把管包括有一对手把支架,该对手把支架之下端系为自由端,且各具有一枢接点;一对前轮支架,下端连接一前轮组,两端之间具有一枢接点,其上端各为一自由端;一对后轮支架,下端连接一后轮组,两端之间具有一枢接座,其上端则有一段长度向前弯曲而与该对前轮支架两端之间的枢接点枢接;一对关节组,分别连接于该对手把支架及该对前轮支架之自由端,且具有一枢接点;一对支撑管,两端各具有一枢接点可分别与该对后轮支架之枢接座与该对关节组的枢接点相枢接;藉由上述管件扣接该对关节组使以上所述各支架之间共同建立一三角互锁状态;而又藉由松开该对关节组解除该三角互锁状态,如此使该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得以选择展开或可收合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手把管更进一步的包括一位于手把支架之间,且分别由该手把支架两端延伸出之握把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手把管之握把部上复包括一远端控制器以控制该关节组之扣接与松开者。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后轮支架系包括有一后脚段与一座位段者。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座位段系可穿置座布而形成座位空间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对关节组分别具有一上关节与一下关节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下关节组具有一枢接点藉以枢接手把支架之自由端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支撑管上端枢接点亦可直接与手把支架枢接者。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支撑管下端枢接点亦可直接与后轮支架枢接者。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关节组解除该三角互锁状态时,系使该对手把支架及该对前轮支架得以互相枢转而靠拢收摺者。11.一种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可包括:一手把管包括有一对手把支架,该对手把支架之下端系为自由端,且各具有一枢接点;一对前轮支架,下端连接一前轮组,两端之间具有一枢接点,其上端各为一自由端;一对后轮支架,下端连接一后轮组,其上端则有一段长度向前弯曲而与该对前轮支架两端之间的枢接点枢接;一对关节组,分别连接于该对手把支架及该对前轮支架之自由端;一对支撑管,两端各具有一枢接点可分别连接于该对手把支架与该对后轮支架之间;藉由上述管件扣接该对关节组使以上所述各支架之间共同建立一三角互锁状态;而又藉由松开该对关节组解除该三角互锁状态,如此使该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得以选择展开或可收合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手把支架下方系设置有一枢接座。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后轮支架中间位置系设置有一枢接座。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述婴儿车之骨架结构,其中该支撑管之两端系分别枢接于手把支架与后轮支架之枢接座者。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为习用结构示意图。第2图系本创作婴儿车的整体结构立体示意图。第3图系本创作之穿置座布侧视结构组合示意图。第4图系本创作之未穿置座布之侧视示意图。第5图系本创作之骨架收折后之侧视示意图。第6图系本创作之手把管与连动机构剖面及关节组动作示意图。第7图系本创作之关节组之另一实施例之动作示意图。第8图系本创作之支撑管组装之另一实施例示意图。第9图系本创作之支撑管组装之再一实施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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