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
摘要 一种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系供连动一变速线,本装置包含有:一装设壳组供固设于自行车之一把手,具有一第一枢部及一第二枢部;一控线组系受弹力回转地相对装设壳组之第一枢部转动,具有一第一齿区段、一第二齿区段及一第三齿区段,控线组系供装设变速线;一第一扳件系受弹力回转地相对装设壳组之第一枢部转动,具有一推齿件对应卡合控线组之第三齿区段而可带动控线组转动,相反方向则可顺利回位并使其推齿件不卡止控线组之第三齿区段;一第二扳件系受弹力回转地枢设于装设壳组之第二枢部,具有一抵齿部可于第一扳件进档时一齿一齿跳动使控线组转动,而第二扳件来回转动时分别卡抵控线组之第一第一齿区段及第二齿区段而可使控线组回转。
申请公布号 TW532361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5.11
申请号 TW091212262 申请日期 2002.08.08
申请人 台湾微转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介元
分类号 B62M25/02 主分类号 B62M25/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刘緖伦 台中市南屯区永春东一路五四九号三楼
主权项 1.一种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系供连动一变速线,该装置包含有:一装设壳组,系可装设于自行车之一把手,具有一第一枢部及一第二枢部;一控线组,系受弹力回转地相对该装设壳组之第一枢部转动,具有一第一齿区段、一第二齿区段、以及一第三齿区段,该控线组系供装设该变速线;一第一扳件,亦受弹力回转地相对该装设壳组之第一枢部转动,具有一推齿件于该第一扳件转动一方向时对应卡合该控线组之第三齿区段而可带动该控线组转动,当该第一扳件被释放时则受弹力向另一方向转动回位至预定位置而使其推齿件不卡抵该控线组之第三齿区段,一拨杆可控制其转动;一第二扳件,系受弹力回转地枢设于该装设壳组之第二枢部,具有一拨杆可控制其转动,以及一抵齿部;该抵齿部于该第一扳件带动该控线组转动时系相对该控线组之第一齿区段一齿一齿跳过,而该第二扳件来回扳转时分别卡抵该控线组之第一第一齿区段及第二齿区段而可使该控线组回转。2.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装设壳组包含有一壳座及一下盖。3.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第二扳件之抵齿部系呈ㄑ字型。4.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控线组之第一齿区段及第二齿区段之各卡齿形状系配合该第二扳件之抵齿部。5.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装设壳组更包含有一扳动限位件,且该扳动限位件具有一第一挡部供抵设该第一扳件之推齿件,使其推齿件不卡设该控线组之第三齿区段。6.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装设壳组更具有一档位显示部,该控线组则连接有一指示片位于该档位显示部而可目视以判别档位。7.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控线组包含有一线轮及一第一齿件,该控线组之第一齿区段及第二齿区段即系形成于该第一齿件。8.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控线组包含有一线轮及一第二齿件,该控线组之第三齿区段即系形成于该第二齿件。9.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线轮系有一第一卡部,该第一齿件则有一第一接孔略大于该线轮之第一卡部,而可使二者转动时相对位移预定量。10.依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自行车之变速操作装置,其中该第一扳件之推齿件系可转动地受弹力施抵。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立体图。第二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之分解立体图,显示其档位显示的构件分解之状态。第三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控线组之分解立体图。第四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第一扳件与控线组之组合平面图,显示呈进档之状态。第五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第二扳件与控线组之组合平面图,显示该控线组转动时之状态。第六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第一扳件与控线组之组合平面图,显示呈回位之状态。第七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第二扳件与控线组之组合平面图,显示其卡设于第一齿区段之状态。第八图系本创作一较佳实施例第二扳件与控线组之组合平面图,显示其卡设于第二齿区段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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