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加氢裂化催化剂的再生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加氢裂化催化剂的再生方法,尤其是含有分子筛组分的加氢裂化催化剂再生方法,通过先把催化剂还原,使与活性金属作用的硫转化为硫化氢而逸出,然后则将催化剂氧化并脱除焦炭。这两个步骤结合所再生的催化剂,可以大幅度防止再生过程中产生的硫酸导致酸性组分如分子筛倒塌而有益于催化剂的活性。
申请公布号 CN110770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5.07
申请号 CN00110722.4 申请日期 2000.07.24
申请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 发明人 孙万付;张喜文;洪珊敏;张淑梅;李国强
分类号 C10G45/02;B01J38/12 主分类号 C10G45/02
代理机构 抚顺宏达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李微;洪恩山
主权项 1、一种加氢裂化催化剂的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骤: 1)在提高的温度下使失活加氢裂化催化剂与含氢气体接触,将催化剂上的 硫化态金属转化为还原态金属,使催化剂上与活性金属作用的硫转化为硫化氢 而被脱除;具体操作条件为:催化剂在200-280℃,在含氢3-30v%的气氛中,还 原至少2小时后保持原气氛降至室温; 2)将如此处理后的催化剂再进行氧化处理,使催化剂上的金属转变为氧化 态,并脱除焦炭以恢复催化剂活性;具体操作条件为:开始先用惰性气体对整 个系统进行吹扫,直至吹扫出的气体中氢的浓度不大于0.2v%,然后将气氛切换 为含氧气体;刚开始时通入的氧含量要严格控制,小于0.1v%,持续时间为至少 2小时,随后,可将氧含量逐步增大为0.5-2.0v%,对催化剂进行分部烧炭再生, 主要控制步骤为:在220-250℃时恒温至少2小时,在290-350℃,恒温至少1 小时,在450-550℃时恒温至少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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