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移动个人数字助理
摘要 一种个人数字助理系统,包括:数据记录装置;移动台(1;31),移动台包括通过无线电链路将数据传送到数据记录装置,以生成记录数据的装置(8;39);用于为记录数据分配标识标记的装置(1);以及和数据记录装置相关的装置,用于从外部数据源获取和所记录数据相关的信息(10-14)。
申请公布号 CN1416548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5.07
申请号 CN01804534.0 申请日期 2001.02.02
申请人 摩托罗拉有限公司 发明人 劳伦斯·尼古拉斯·约翰
分类号 G06F15/02;G06F17/30 主分类号 G06F15/02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谢丽娜;张天舒
主权项 1.一种个人数字助理系统,包括:数据记录装置(8);移动台(1),移动台包括通过无线电链路将数据传送到数据记录装置以生成记录数据的装置(8);用于为记录数据分配标识标记的装置(1);以及和数据记录装置相关的装置,用于从外部数据源(10-14)获取和所记录数据相关的信息。
地址 英国汉普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