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内视液化气钢瓶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可内视液化气钢瓶。它包括钢瓶体,角阀,液位刻度表,可视窗,照明窗及钢柱体,钢柱体固定于钢瓶体上端,角阀设于钢柱体侧面,可视窗及照明窗设于钢柱体顶面。本实用新型具有结构紧凑,牢固安全,加工使用方便等特点,是对现有液化气钢瓶的重大改进。
申请公布号 CN2547999Y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4.30
申请号 CN02234409.8 申请日期 2002.05.07
申请人 龚宝康 发明人 龚宝康
分类号 F17C13/02 主分类号 F17C13/02
代理机构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徐关寿
主权项 1、一种可内视液化气钢瓶,包括钢瓶体(1),角阀(2),液位刻度表(6),其特征在于:它还包括可视窗(3),照明窗(4)及钢柱体(5),钢柱体(5)固定于钢瓶体(1)上端,角阀(2)设于钢柱体(5)侧面,可视窗(3)及照明窗(4)设于钢柱体(5)顶面。
地址 312400浙江省嵊州市安吉里25幢1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