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减少催化裂解石油馏份中硫含量之方法,流体化催化裂解方法以及用以在催化裂解过程中减少催化裂解汽油馏份硫含量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合物
摘要 催化裂解方法中液态裂解产物之硫含量系藉使用减硫触媒组合物而减少,该组合物包含多孔分子筛-其在孔隙结构内部含有氧化态在零以上之金属,以及稀土组份-其会增强裂解触媒之裂解活性。分子筛通常是八面沸石如 USY。主减硫组份通常是周期表中第四周期之金属,较佳为钒。较佳稀土金属为铈。减硫触媒可以个别粒子添加物之形式或以整体裂解/减硫触媒之组份使用。
申请公布号 TW527413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4.11
申请号 TW088123132 申请日期 2000.06.27
申请人 美孚石油公司;基利士-康乃狄克公司 发明人 武成 陈;泰瑞G罗柏利;海岗周 帝肯;史考特 卡文 布尼尔;辛吉 修;亚瑟W.契斯特;迈可S兹巴斯
分类号 C10G11/05 主分类号 C10G11/0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减少催化裂解石油馏份中硫含量之方法,其包含将含有有机硫化合物之石油进料馏份,在高温及裂解触媒与产物减硫触媒之存在下催化裂解;该产物减硫触媒包含多孔分子筛,其具有(i)第一金属组份,其系在分子筛之内部孔隙结构中且其包含氧化态大于零之金属及(ii)第二金属组份,其系在分子筛之内部孔隙结构中且其包含至少一种稀土族,以产生硫含量减少之液态裂解产物,其中之石油进料馏份具有至少290℃(550℉)之初始沸点,以及第一金属组份之量系占所有触媒组合物总量的0.1至10重量百分比以及稀土之量系占触媒组合物总量的0.1至10重量百分比。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产物减硫触媒包含大孔隙大小或中等孔隙大小之沸石作为分子筛组份,及作为第一金属组份之至少钒、锌、铁、钴或镓中之一。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大孔隙沸石包含八面沸石。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第一金属组份包含钒。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第二金属组份包含镧单独,或与铈结合。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方法,其中第二金属组份包含铈。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第二金属组份之存在量为催化组合物之1至10重量%。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产物减硫触媒包含具UCS为2.420至2.460nm,松矽石:铝土比为至少5.0之USY沸石作为分子筛组份,及作为第一组份之氧化态大于零之至少锌或钒之一,及作为第二金属组份之铈,单独或与镧结合。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减硫触媒系个别颗粒添加剂触媒。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硫含量减少之液态裂解产物包含汽油馏份,循环油馏份及燃料油馏份,其中循环油及燃料油沸点都在汽油馏份之上。11.一种催化裂解方法,其中含有机硫化合物之重烃进料系在循环触媒循环裂解过程中与由大小自20至100微米之粒子所组成之循环可流体化催化裂解触媒存量接触而催化裂解成较轻产物,其步骤:(i)在催化裂解条件下操作之催化裂解区内,藉由进料与再生裂解触媒接触,将进料催化裂解以产生包含裂解产物及含焦炭及可汽提烃之废触媒之裂解区流出物;(ii)将流出物混合物卸出并分离成富含裂解产物之气相及包含废触媒之富含固形物之相;(iii)将气相以产物除去,并将蒸气分馏以形成包括汽油的液态裂解产物,(iv)将富含固形物之废触媒相汽提以自触媒除去吸附之烃,(v)将经汽提之触媒自汽提塔输送至触媒再生器,(vi)藉由与含氧气体接触,将经汽提之触媒再生以产生再生触媒;及(vii)将经再生之触媒回送至裂解区以接触进一步之重烃进料量,其中液态裂解产物之硫含量系在产物减硫触媒之存在下进行催化裂解而减少;该产物减硫触媒包含多孔分子筛,其具(i)第一金属组份,其系在分子筛之内部孔隙结构中且其包含氧化态大于零之金属及(ii)第二金属组份,其系在分子筛之内部孔隙结构中且包含至少一种稀土族,其中之进料具有至少290℃(550℉)之初始沸点,以及第一金属组份之量系占所有触媒组合物总量的0.1至10重量百分比以及稀土之量系占触媒组合物总量的0.1至10重量百分比。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裂解触媒包含加基质的八面沸石。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方法,其中产物减硫触媒包含大孔隙或中孔隙沸石作为分子筛组份,钒为第一金属组份及铈,单独或与至少一种其他稀土族金属结合,作为第二金属组份。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之方法,其中产物减硫触媒之大孔隙沸石包含八面沸石。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第一金属组份包含钒。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第二金属组份包含镧,单独或与铈结合。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第二金属组份包含铈。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第二金属组份之存在量为催化组合物之1至10重量%。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方法,其中液态裂解产物包含硫含量减少之汽油馏份及硫含量减少,沸点在汽油馏份之上的循环油馏份。20.一种用以在催化裂解过程中减少催化裂解汽油馏份硫含量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包含大小自20至100微米之(i)多孔分子筛组份之可流体化粒子,(ii)包含氧化态大于零、位于多孔分子筛组份内部孔隙结构内之金属之第一金属组份及(iii)包含位于多孔分子筛组份内部孔隙结构内之稀土族金属之第二金属组份,其中第一金属组份之量系占所有触媒组合物总量的0.1至10重量百分比以及稀土族金属之量系占触媒组合物总量的0.1至10重量百分比。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多孔分子筛组份包含多孔烃裂解分子筛组份。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多孔分子筛组份包含具UCS为2.420至2.460nm及松矽石:铝土比为至少5.0之沸石USY。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多孔分子筛组份包含具UCS为2.420至2.435nm及松矽石:铝土比为至少5.0之沸石USY。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含有0.1至5重量%钒作为第一金属组份,以沸石之重量为准。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4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包含铈与至少一种其他稀土族之组合作为第二金属组份。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包含铈作为第二金属组份。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金属组份已以沸石孔隙中之交换阳离子物种引入沸石中。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系与作为液相裂解触媒添加剂之基质组份调配。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0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系调配成整体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用以裂解烃进料以产生包括汽油之液态裂解产物及在催化裂解过程期间减少催化裂解汽油馏份中之硫含量;该触媒包含具大小自20至100微米之烃裂解组份之可流体化粒子,其包含沸石分子筛,其在沸石之孔隙结构内含有(i)第一金属组份,其包含至少钒、锌、铁、钴及镓之一,及(ii)第二金属组份,其包含至少一种稀土族。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含有0.1至5重量%(以沸石之总量为准)之钒作为第一金属组份。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第二金属组份包含铈与至少一种其他稀土族之组合,其量为触媒之1至5重量%。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第二金属组份包含铈之组合,其量为触媒之1至5重量%。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沸石分子筛包含具有UCS为2.420至2.460nm及松矽石:铝土比为至少5.0之沸石USY。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2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中多孔分子筛组份包含具有UCS为2.420至2.435nm及松矽石:铝土比为至少5.0之沸石USY。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可流体化催化裂解产物减硫触媒组合物,其系与基质组份及八面沸石作为裂解组份调配成整体液相裂解产物减硫触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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