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汽车的发光或照明设备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权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所述的、特别是用于汽车的、具有一个光源和一个发光面或一个发光平面的发光或照明设备。为了在这种发光或照明设备中在保留理想地照亮行驶路面的前提下,不让人眩目地实现设备的信号景象功能,本发明建议,发光平面由一个让光源的可供使用的光输出的一部分几乎没被削弱地通过的中部(10)及一个环绕所述的中部的外部(20)组成,该外部让光输出的可供使用的剩余部分仅是强度被削弱地通过。
申请公布号 CN1105261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4.09
申请号 CN99804061.4 申请日期 1999.02.04
申请人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发明人 N·林德
分类号 F21S8/12;//F21W101:10 主分类号 F21S8/12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赵辛;章社杲
主权项 1.一种照明设备,用于汽车照明,具有一个罩、一个透光玻璃盖和一个光源,其中,透光玻璃盖覆盖罩的开口,其特征在于,在罩内规定有一个包围光源的反射器,透光玻璃盖(21)的第一分面(11)具有光学的偏转性能,在反射器(2)和透光玻璃盖(21)之间规定有一个间隙并且透光玻璃盖(21)的至少第二分面(22)为半透明结构。
地址 德国沃尔夫斯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