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总尺寸和重量可以减至最小。液晶显示装置具有产生光的发光单元。光导板将光引导至用于显示图像的显示单元。反光板设置在光导板下以将光反射至光导板。容放容器容放反光板、光导板和发光单元。至少一个凸台形成在容放容器的底面上以通过引导发光单元的位置而防止发光单元移动。因而,安装在液晶显示装置内的部件的数量可以减少,且因为与包括分离灯罩的液晶显示装置相比此制造过程变得简单,所以生产成本可以降低。
申请公布号 CN14073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4.02
申请号 CN02103358.7 申请日期 2002.01.30
申请人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发明人 李廷权;李承宰;朴贤洙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李晓舒;魏晓刚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包括:产生光的发光装置;将光引导至用于显示图像的显示装置的光导装置;设置在所述光导装置下以将光反射至所述光导装置的反光装置;以及容放所述反光装置、所述光导装置和所述发光装置的容放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容放装置的底表面上形成至少一个凸台,以用于通过引导所述发光装置的位置而防止所述发光装置移动。
地址 韩国京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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