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字图像受理装置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数字图像受理装置,将从记录媒体(M1)中读出的多个图像信息的图像以略图图像形式显示在显示器上,对每个略图图像作出顾客所给出的委托信息。具有:对包含在图像信息中的略图图像数据是否适当进行判断的略图图像判断部(22c),以及把被判断为适当的略图图像数据作为显示略图图像数据使用、并且在被判断为不适当的时候、根据包含在图像信息中的本图像数据、制作显示略图图像数据的略图图像制作部(22d)。这种数字图像受理装置,从装入媒体到以略图图像、以容易看清的大小、并且在短时间内显示在显示器上。 | ||
申请公布号 | CN140399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3.19 |
申请号 | CN02142095.5 | 申请日期 | 2002.08.26 |
申请人 | 诺日士钢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和田哲也 |
分类号 | G06F17/60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主权项 | 1.一种数字图像受理装置,具有:从已保存了图像信息的记录媒体中读出图像信息的媒体驱动器,和为了将由该媒体驱动器读出的多个图像信息的图像以略图图像形式显示在显示器上而对所述图像信息进行处理的图像信息处理装置,和对每个显示在该显示器上的图像、基于顾客所给出的印相委托而制作包括是否印相的委托信息的委托信息处理部;其特征在于:具有:对包含在所述图像信息中的略图图像数据、作为显示在所述显示器上的显示略图图像数据、是否是适当的数据进行判断的略图图像判断部,并且具有略图图像制作部,该略图图像制作部,对于由所述略图图像判断部判断为略图图像数据是适当的图像信息,根据该略图图像数据,制作显示略图图像数据,并且对于由所述略图图像判断部判断为略图图像数据是不适当的图像信息,根据包含在该图像信息中的本图像数据,制作显示略图图像数据。 | ||
地址 | 日本和歌山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