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用背照光
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用背照光,它包括荧光灯(1),使从荧光灯(1)射出的光朝向液晶元件射出的光导体(2),以及使从荧光灯(1)射出的光朝向光导体(2)中的入射部反射的反射板(3),上述光导体(2)中的入射部(4)呈楔形,该楔形由第1面(4a)和第2面(4b)按5°~30°的夹角交叉形成。上述荧光灯(1)设置于与光导体(2)中的入射部(4)的第2面(4b)相对的位置。反射板(3)具有沿光导体(2)中的入射部(4)的第1面(4a)延伸的第1直线部分(3a),沿第1直线部分(3a)的一端呈抛物线延伸的抛物线部分(3b),沿光导体(2)中的入射部(4)的第2面(4b)延伸的第2直线部分(3c)。
申请公布号 CN1103060C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3.12
申请号 CN97113011.6 申请日期 1997.04.05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井厚司;西井宪治;高本健治;伊藤正弥;高田和政
分类号 G02F1/1335 主分类号 G02F1/1335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叶恺东;张志醒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用背照光,它包括直线光源,光导体,以及反射板,上述光导体使从上述光源射出的光射向液晶显示元件并从第1面射出,上述反射板使从上述光源射出的光朝向上述光导体中的入射部的第2面反射,其特征在于:上述光导体中的入射部呈楔形,该楔形由上述第1面和第2面按锐角交叉而形成;上述光源设置于与上述光导体中的入射部的第2面相对的位置;上述反射板设有下述的抛物线部分,其截面为抛物线形,该抛物线部分可使从上述光源射出的光朝向上述光导体中的入射部的第2面反射。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