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疣根治液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治疗尖锐湿疣的外用药物——疣根治液。它基本上是由2.5%的5-氟尿嘧啶溶液中加入30-67单位/升的腹蛇抗栓酶(皂科)溶解而得。本发明能消除尖锐湿疣的疣体、疣根,并对整个生殖器的亚临床感染及带病毒状态的区域有作用,它提高了尖锐湿疣的治愈率,并解决了尖锐湿疣的复发问题,同时有防止尖锐湿疣癌变的作用。 | ||
申请公布号 | CN110170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2.19 |
申请号 | CN00116151.2 | 申请日期 | 2000.09.30 |
申请人 | 黄启生;陈国珍 | 发明人 | 黄启生;陈国珍 |
分类号 | A61K38/43;A61P17/12 | 主分类号 | A61K38/43 |
代理机构 | 重庆弘旭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韶红 |
主权项 | 1、一种疣根治液,其特征在于:它是由2.5%的5-氟尿嘧啶溶液中加入30-67单位/升的腹蛇抗栓酶皂科溶解而得。 | ||
地址 | 400012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225号星辰花园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