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共用频率信号消除装置 |
摘要 |
放大混频器(44)抽出的中频信号中的规定频率成分f<SUB>0</SUB>+nf<SUB>d</SUB>之后,对其共用频率信号调制·解调,再生共用频率信号TDMA。之后,减法器(51)从该中频信号中减去共用频率信号TDMA,抽出有用信号CDMA#1。 |
申请公布号 |
CN110109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2.05 |
申请号 |
CN96199814.8 |
申请日期 |
1996.11.29 |
申请人 |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内田吉则;松本真二 |
分类号 |
H04B1/707;H04B1/10;H04B7/204;H04B7/26;H04J13/04;H04J4/00 |
主分类号 |
H04B1/707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勇;叶恺东 |
主权项 |
1.一种共用频率信号消除装置,具有:从无线频率信号中提取中频信号的中频信号提取装置;放大由上述中频提取装置提取的中频信号中的规定频率成分的同时,调制解调该放大过的规定频率成分而再生共用频率信号的共用频率再生装置;从所述中频提取装置提取的中频信号中减去共用频率再生装置再生的共用频率信号的共用频率消除装置;从由所述共用频率消除装置减去了共用频率信号的中频信号,进行码相关,提取有用信号的有用信号提取装置。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