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根据证明资料的存储进行认证服务的方法及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认证服务,其目的在于提供将如文书、动图像、声音等的证明资料数字数据化,并存储在认证服务服务器的数据库中,在引起纠纷时,可以作为证据资料使用,不拘于时间和场所,可以方便而且安全地登记、确认及发送证明资料的根据证明资料的存储进行认证服务的方法及系统。本发明的方法,包含:通过因特网从用户计算机将证明资料在认证服务服务器登记的步骤;在上述证明资料的登记结束后,将用户认证信息和资料号码传输给用户计算机的步骤;上述用户计算机通过上述传输来的用户认证信息和资料号码确认登记在上述认证服务服务器的证明资料的步骤;和通过上述被登记的证明资料的发送信息发送该证明资料的步骤。
申请公布号 CN139570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2.05
申请号 CN01803816.6 申请日期 2001.11.16
申请人 金泰善 发明人 金泰善
分类号 G06F17/00 主分类号 G06F17/00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1.一种根据证明资料的存储进行认证服务的方法,是对于利用通过因特网连接的用户计算机和至少1个以上的认证服务服务器进行认证服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第1步骤,从选择登记证明资料的上述用户计算机向上述认证服务服务器传输包含用户认证信息、发送信息的选择事项及登记的证明资料数据;第2步骤,在从上述用户计算机传输来的数据具备具备要件的场合,生成受理号码和1次承认号码,并和上述传输来的数据一起存储在数据库;第3步骤,上述存储结束后,将该数据传输给其它认证服务服务器,从上述其它认证服务服务器给出2次承认号码并存储在上述数据库的该区域,结束证明资料的登记;第4步骤,上述证明资料登记结束后,向上述用户计算机发出受理结束信息的同时,传输由受理号码、1次承认号码及2次承认号码构成的资料号码和用户认证信息;第5步骤,从选择确认证明资料的上述用户计算机向上述认证服务服务器输入用户认证信息和资料号码;第6步骤,判断在第5步骤输入的用户认证信息和资料号码与存储在数据库中的信息是否相同;第7步骤,上述判断结果为相同时,将存储在上述数据库中的该证明资料输出给该用户计算机,发给确认证。
地址 韩国京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