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交易系统 | ||
摘要 | 在使用具有结算功能的移动终端执行与顾客交易的情况下,该移动终端建立收据数据,并在服务器上登记这些数据。随后,具有打印功能的不同装置从服务器中获取所述收据数据,以收据的形式打印出所述收据数据,这意味着:对于通过没有打印功能的移动终端所进行的交易,可以打印收据。 | ||
申请公布号 | CN139520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2.05 |
申请号 | CN02140531.X | 申请日期 | 2002.06.28 |
申请人 | 富士通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大森泰子 |
分类号 | G06F17/60 | 主分类号 | G06F17/60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杨凯;陈霁 |
主权项 | 1.一种执行与顾客的交易的交易系统,包括:移动终端装置,用于执行交易的结算处理;服务器,它包含收据数据,所述收据数据是打印在收据中的所述交易的信息;以及打印装置,用于经通信线路从所述服务器中获取所述收据数据,以便根据所述收据数据来打印收据。 | ||
地址 | 日本神奈川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