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交易系统
摘要 在使用具有结算功能的移动终端执行与顾客交易的情况下,该移动终端建立收据数据,并在服务器上登记这些数据。随后,具有打印功能的不同装置从服务器中获取所述收据数据,以收据的形式打印出所述收据数据,这意味着:对于通过没有打印功能的移动终端所进行的交易,可以打印收据。
申请公布号 CN139520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2.05
申请号 CN02140531.X 申请日期 2002.06.28
申请人 富士通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大森泰子
分类号 G06F17/60 主分类号 G06F17/60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代理人 杨凯;陈霁
主权项 1.一种执行与顾客的交易的交易系统,包括:移动终端装置,用于执行交易的结算处理;服务器,它包含收据数据,所述收据数据是打印在收据中的所述交易的信息;以及打印装置,用于经通信线路从所述服务器中获取所述收据数据,以便根据所述收据数据来打印收据。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