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击弹 |
摘要 |
本发明是属于非致伤致死的子弹,电击弹是利用子弹本身能作为超高电压的带电体,以高电压来制控对方,使之不具反抗或逃逸能力。它可由枪械发射或手掷,并可回收反复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139368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1.29 |
申请号 |
CN01114120.4 |
申请日期 |
2001.06.22 |
申请人 |
徐文廷;徐凌宇;徐淑英 |
发明人 |
徐文廷;徐凌宇;徐怀宇;徐淑英;苏坤祥;唐文晶;郭非凡 |
分类号 |
F42B17/00;F42B12/00 |
主分类号 |
F42B17/00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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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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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电击子弹其主要特征在于它可带有高压或超高压(103~106伏)电源,以电击来进行攻击或防御。 |
地址 |
110006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东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