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无线电通信系统 |
摘要 |
一种包括主站(100)和副站(110)的无线电通信系统依据两种(或多种)双向通信模式操作。对于第一模式存在上行(124)和/或下行(122)通信信道,但对于第二模式只存在上行和下行(126)信道之一。对第一和第二模式协议的修改使对于一种模式的一个缺席通信信道的通信业务能够由其他模式的相应信道传送。这样一种系统特别适合于在上行(124)和下行(122,126)通信信道中通信业务或数据速率之间有很大的不对称性的场合。在一种实施方案中,第一模式是UMTS和第二模式是HIPERLAN/2,对于第一模式存在两种信道(122,124),对于第二模式只存在一个下行信道(126)。因此,副站(110)只需要一个HIPERLAN/2接收机(106),通过省去一个HIPERLAN/2发射机大大地节省了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139308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3.01.22 |
申请号 |
CN01803080.7 |
申请日期 |
2001.07.26 |
申请人 |
皇家菲利浦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M·E·巴纳德;T·J·莫尔斯莱;B·亨特 |
分类号 |
H04L12/28;H04L29/06;H04L12/56;H04Q7/22 |
主分类号 |
H04L12/28 |
代理机构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栾本生;傅康 |
主权项 |
1.一种在主站和副站之间具有通信信道的无线电通信系统,主站和副站具有用于依据第一和第二双向通信模式通信的装置,其中通信信道包括用于第一模式的上行和下行信道的至少一个,和用于第二模式的上行和下行信道中的一个,用于第二模式的其他信道缺席,并提供将通常经一个模式的缺席信道传送的数据经其他模式的各个信道发送和接收的装置。 |
地址 |
荷兰艾恩德霍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