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得自包括刚性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之组合物之弹性体
摘要 本发明揭示包括(A)一种主要玻璃化温度(Tg)不低于60℃之刚性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及(B)Tg小于20℃类橡胶材料之组合物,其中(A):(B)重量比率至多85:15。
申请公布号 TW518355 申请公布日期 2003.01.21
申请号 TW088100839 申请日期 1999.01.20
申请人 亨兹曼国际公司 发明人 布里斯.杰哈德究希福;里默肯斯.多糜尼可斯
分类号 C08L75/04 主分类号 C08L75/0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一种包括(A)一种主要Tg不低于60℃之刚性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与(B)Tg低于0℃之类橡胶材料之组合物,其中(A):(B)重量比率至多85:15,该类橡胶材料系选自包括二烯橡胶、氢化二烯橡胶、橡胶、以乙烯丙烯掺合物为底质之橡胶、EPR及EPDM橡胶之群组且该刚性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系以二异氰酸二苯基甲烷酯为底质。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类橡胶之Tg低于-20℃。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A):(B)之重量比率至多75:26。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组合物,其中该(A):(B)重量比率至多为50:50。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二异氰酸二苯基甲烷酯包括二异氰酸4,4'-二苯基甲烷酯。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之软质嵌段成份少于25重量%,以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总重为基准。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之软质嵌段成份少于10重量%,以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总重为基准。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之软质嵌段成份少于5重量%,以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总重为基准。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系使用一种链补充剂制得,其系选自包括新戊基二醇、1,3-丙二醇、2-甲基-1,3-丙二醇及其他分子量少于500且两个羟基间具有奇数个碳原子的伸烷基之其他二醇类。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包括一种相容剂。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相容剂系一种反应相容剂。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类橡胶材料相系经硫化。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项之组合物,其系经动态硫化。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硫化系统系选自包括含硫系统、含酚系统、含过氧化物系统之群组。15.一种制备弹性体之方法,其系熔融掺合(A)一种主要Tg不低于60℃之刚性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与(B)Tg低于0℃之类橡胶材料,其中(A):(B)重量比率至多85:15,该类橡胶材料系选自包括二烯橡胶、氢化二烯橡胶、橡胶、以乙烯丙烯掺合物为底质之橡胶、EPR及EPDM橡胶之群组且该刚性热塑性聚胺基甲酸酯系以二异氰酸二苯基甲烷酯为底质。16.一种热塑性弹性体,其系以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制得。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呈液态或固态掺合物形式。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组合物,其系一种粒状固体。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系用于制造弹性体,其中于制造弹性体之前或期间混合(A)与(B)。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