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包括:一顶板;一框板,其系连接于顶板底面四边处;以及复数条第一肋条,该等第一肋条系呈纵向延伸并连接于顶板底面,该等第一肋条并相互平行,每一条第一肋条二端系分别连接于框板相对的二边,该等第一肋条并位于框板内部;以及复数条第二肋条,该等第二肋条系呈横向延伸并连接于顶板底面,该等第二肋条并相互平行,每一条第二肋条二端系分别连接于框板相对的另二边,该等第二肋条并位于框板内部,该等第二肋条并与第一肋条呈纵横交错相交。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顶板系呈方形板状,且该框板系呈方形框体。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顶板底面中央设有一条或二条横向延伸的第三肋条,且该等第三肋条二端系分别连接于框板相对的另二边,该等第三肋条并与第一肋条呈纵横交错相交。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等第三肋条的高度与第一肋条的高度相等。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等第一肋条系为相同的高度,且该等第一肋条的高度系低于框板的高度。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等第一肋条系设有八条且等距间隔。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等第二肋条的高度系低于第一肋条的高度。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高架地板结构改良,其中该等第二肋条系设有十五条且等距间隔。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习知高架地板之立体图。第二图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立体图。第三图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横向剖视图。第四图系本创作第一实施例之纵向之剖视图。第五图系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立体图。第六图系本创作第二实施例之纵向之剖视图。第七图系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立体图。第八图系本创作第三实施例之纵向之剖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