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改变图形影像之物件化图形之显示比率的电脑系统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显示图形影像之电脑系统。该电脑系统包含有一记忆体用来储存程式及资料,一处理器电连接于该记忆体,用来执行储存于该记忆体内之程式,以及一显示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用来显示一图形影像,该图形影像包含有复数个图形物件。使用者可选取该图形影像中之至少一物件化图形,而后触动一选定键以于该显示装置上仅仅改变该物件化图形之显示比率。
申请公布号 TW514818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2.21
申请号 TW090105523 申请日期 2001.03.09
申请人 仁宝电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龚绍祖
分类号 G06F3/00 主分类号 G06F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李怡倩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五八一号
主权项 1.一种电脑系统,其包含有:一记忆体,用来储存程式及资料;一处理器,电连接于该记忆体,用来执行储存于该记忆体内之程式;以及一显示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用来显示一图形影像,该图形影像包含有复数个物件化图形;其中使用者可选取该图形影像中之至少一物件化图形,而后触动一选定键以于该显示装置上仅仅改变该物件化图形之显示比率。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脑系统,其中使用者可再次触动该选定键以回复该物件化图形的原状。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脑系统,其中使用者可设定该物件化图形于触动该选定键后在该显示装置上的显示比率。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脑系统,其另包含有一指标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用来移动该显示装置上之游标以选取该物件化图形。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脑系统,其另包含有一键盘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其中使用者可使用该键盘装置上的方向键来选取该物件化图形。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电脑系统,其中该被选取之物件化图形可被拖曳至该显示装置上不同的显示位置。7.一种于电脑系统中改变物件化图形之显示比率之方法,该电脑系统包含有一记忆体用来储存程式及资料,一处理器电连接于该记忆体,用来执行储存于该记忆体内之程式,以及一显示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用来显示一图形影像,该图形影像包含有复数个物件化图形,该方法包含有:(a)选取该图形影像中之至少一物件化图形;以及(b)触动一选定键以于该显示装置上仅仅改变该物件化图形之显示比率。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另包含有:(c)于执行步骤(b)后,再次触动该选定键以回复该物件化图形的原状。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另包含有:(d)设定该物件化图形于触动该选定键后在该显示装置上的显示比率。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该电脑系统另包含有一指标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而该方法另包含有:(e)使用该指标装置移动该显示装置上之游标以选取该物件化图形。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中该电脑系统另包含有一键盘装置,电连接于该处理器,而该方法另包含有:(f)使用该键盘装置上的方向键来选取该物件化图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方法,其另包含有:(g)将该被选取之物件化图形拖曳至该显示装置上不同的显示位置。图式简单说明:图一为习知电脑系统之方块图。图二为图一电脑系统中图形影像之示意图。图三为图二图形影像放大后之示意图。图四为本发明电脑系统之方块图。图五为图四电脑系统中图形影像之示意图。图六至图九为图五图形影像中部份物件化图形放大后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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