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驾驶的游戏车
摘要 一可驾驶的游戏车,具有一刚性长条形踏板以及一平板部,踏板有平面状上表面及前后端,并由一组设于后端的分开的二小轮子支撑于地面上供一骑乘者站立其上;踏板的前端藉一连接装置连接至一大型前轮,连接装置包含一 A形架及把手组合;A形架两端分别枢接于把手组合及踏板前端;把手组合接至大前轮供骑者操控车子方向;该平板部系位于小轮子后方往上翘起而与踏板表面成一角度以供骑者将车子沿小轮子倾转上翘进行技巧动作。
申请公布号 TW512112 申请公布日期 2002.12.01
申请号 TW090115250 申请日期 2001.06.22
申请人 乔吉 L 伊巴拉 发明人 乔吉 L 伊巴拉
分类号 B62M1/00 主分类号 B62M1/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赖经臣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一一一二室;宿希成 台北巿南京东路三段三四六号一一一二室
主权项 1.一种可驾驶的游戏车,包含:a)一刚性长条形踏板,踏板有平面状上表面及前后端,并由一组设于后端的分开的二小轮子支撑于地面上供一骑乘者站立其上;b)一连接装置,系连接踏板的前端至一大型前轮,并包含一A形架及把手组合;A形架两端分别枢接于把手组合及踏板前端;把手组合接至大前轮供骑者操控车子方向;以及,c)一平板部,系位于小轮子后方往上翘起而与踏板表面成一角度以供骑者将车子沿小轮子倾转上翘进行技巧动作。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踏板由二个分开的侧边界定其范围,并有足以支撑骑者至少一脚掌的宽度。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连接装置包含:a)一段大致垂直设立的管状元件;b)一可转动地穿过管状元件的轴,轴具一上端及一下端;c)一前叉,系由轴的下端延伸而下,并于下端供一横向轮轴组接以设置大前轮于其上;以及d)一把手组,系由轴的上端延伸而上,并分出一对分叉的把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A形架包含一对第一直杆及一对第二直杆;第一对直杆由接合管延伸出来并以分叉方式分别往后下方延伸至踏板的前端的两侧,下端并靠近踏板平面,第二对直杆将第一直杆达至踏板。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A形架具有一对弧形元件弧形元件上端各接到接合管,然后往下往后并往外延伸,到下端时往内延伸并接到踏板。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A形架以和垂直线成一角度的方式由接合管往后延伸,使踏板前端及大前轮处于分离状态。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另外包含水平设置支撑杆,水平支撑杆位于踏板下方,并由往踏板前端后延伸超过小轮子并连接到踏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支撑杆由一钢管构成。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小轮子有弹性地组接到踏板,该组接结构包含a)一位于支撑杆下方并与支撑杆及踏板相接的底座,b)一轴板,具有一对轴销以相反方向向外延伸供小轮子连接,c)一第一弹性杆,系穿过一弹性衬套,并以第一方向穿过轴板上的第一孔及穿入底座的一部份,以供轴销以其为轴做些许转动,d)一第二弹性杆,系穿过一弹性衬套,并以第二方向穿过轴板上的第二孔及穿入底座的另一部份,以供轴销以其为轴做些许转动,e)其中第一弹性杆及第二弹性杆各与水平面成不同夹角。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第一弹性杆及第二弹性杆系正交,允许踏板做向一侧倾斜的动作时,可使小轮子不致离地。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该组接结构可前后对调安装。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1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另外于延伸平板部下方装一支撑轮,系平时离开地面,并于进行翘起本游戏车的动作时,以小轮子为轴下降并碰触地面,以将车子支撑在翘起的状态。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7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另外于支撑杆形成一延伸部,系接触平板部下方地往后延伸到小轮子后方,并翘起而与踏板成一夹角,又有一横轴供支撑轮组设。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位于小轮子后方往上翘的平板部上倾角度介于5到20。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4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往上翘的平板部的长度至少足够支撑骑者单一脚掌的前半部。16.一种可驾驶的游戏车,包含:a)一刚性骨架,用以支撑一刚性长条形踏板,踏板有平面状上表面及前后端,宽度足以支撑骑乘者至少一脚,并由一组设于后端的分开的二小轮子支撑于地面上供一骑乘者站立其上;b)一连接装置,系连接踏板的前端至一大型前轮,并包含一枢接件及把手组合,枢接件两端分别接于把手组合及踏板前端,把手组合接至大前轮供骑者操控车子方向;c)一金属带板,与刚性骨架相接以供一对枢设的把手组接,以便在进行偏向一侧的动作时,将骑者支撑于踏板上;d)一平板部,系位于小轮子后方,往上翘起而与踏板表面成一角度,以供骑者将车子沿小轮子倾转上翘进行技巧动作。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另外于平板部下方装一支撑轮,系平时离开地面并于进行翘起本游戏车的动作时,以小轮子为轴下降并碰触地面以将车子支撑在翘起的状态。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另外于支撑杆形成一延伸部,系接触平板部下方地往后延伸到小轮子后方,并翘起而与踏板成一夹角,又有一横轴供支撑轮枢轴地组设。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位于小轮子后方往上翘的平板部上倾角度介于5到20。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可驾驶的游戏车,其中延伸部由钢制成。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本发明较佳具体例的立体图,图2系沿图1的2-2线条取得的另一A形架具体例的部份前视图,图3系图2的具体例的部份侧视图;图4系沿图1的2-2线条取得的另一连接装置具体例的部份前视图,图5系图4的具体例的部份侧视图,图6系图1的本发明具体例的整个骨架的立体图,图7系图1中的A形架的近距离侧面立体图,图8系图1中的小轮子及支撑组件的侧视图;以及,图9系显示一骑乘者将本发明以小轮子为支点翘起来并使最后方的轮子接触地面以进行技巧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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